我們都知道,各國法律對於證人的作證能力,普遍有限制性的規定。比如,心智不全的人會被限制作證,其證詞也會被非常謹慎的對待,而低於一定年齡的兒童(比如,10歲以下),則被推定沒有作證能力。

這種規定肯定是合理的,畢竟,年齡越小,越是容易受到他人的影響,無法獨立的陳述自己的所見;同時,也更容易在證詞中加入一些自己的臆想,天馬行空的瞎說一氣。

而今天要說的這個案子呢,和這事就很有點關係……

懸案提示

◎本案至今仍無結論◎

本案,於1993年1月6日,發生在米國佛州的傑克遜維爾(Jacksonville,FL)。

那是一個再普通不過的米國家庭:丈夫邁克爾·海姆( Michael Haim,時年27歲),妻子波妮·海姆(Bonnie Haim,時年24歲),兒子阿龍·福瑞斯(Aaron Fraser,時年3歲)。夫妻兩人都在一家建築公司幹活,在當地還算是比較寬裕的階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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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時的海姆夫妻

在旁人看來,這對夫妻的關係還是比較和睦的,但偶爾也會因爲邁克爾太獨斷專行而吵架。然而,就在這天晚上八點半左右,她打了一個電話給她的朋友艾薇安(Eveann)。

多年之後,艾薇安對那個電話的內容依然記憶猶新。

在電話上,波妮情緒很不穩定,哭着說自己狀態很不好。艾薇安就問咋啦?波妮卻說,她要掛電話了,因爲要和丈夫邁克商量下。艾薇安趕忙說,那我晚點打給你吧!波妮回答說,不用了,隨即就掛斷了電話。

而這也是她的最後一個電話。次日,她沒有去上班,徹底的人間蒸發了。

波妮的父母很快報警,而警方也介入了調查。邁克爾·海姆說,當晚23點左右,兩人吵了一架,隨後波妮就駕車獨自離開,扔下了3歲的孩子,他也不知道波妮去了哪兒。

他當時因爲要照看孩子,沒法跟着去,趕緊就叫來了自己的母親;而等母親來了之後,他再開車出去尋找波妮,哪裏還有她的人影啊。

似乎是爲他的話作證,警方在當地機場附近的停車場上,找到了波妮的汽車。車裏空無一人,車門是鎖着的,經檢查,車內沒有發現搏鬥過的痕跡。

然而,在駕駛人的位置下,警方發現了一個鞋印,明顯是屬於男性留下的,而且鞋子的類型恰好與邁克爾擁有的一雙運動鞋符合。但既然無法判斷鞋印留下的時間,也就不能說明問題。

同時,警方認爲,當時駕駛人座位和方向盤之間的距離,對於波妮來說,稍微遠了一點;如果是一名男性駕車,倒是比較適合的。當然,這個推測同樣也不嚴謹。

此外,在距離她家5英里之外的一個廢料場上,警方找到了她的手提包,包裏的駕照、現金也都還在。顯然,這並不是一起搶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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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檢查波妮的提包

然而,警方查過6日當晚和次日的航班旅客名單,並未發現波妮有乘坐飛機的記錄。

也就是說,波妮看來並沒有去其他地方。當然,她也可能使用假名乘坐飛機,或者用其他的交通工具;然而,她並不是逃犯,完全沒必要這麼做嘛!

找來找去,還是沒有波妮的下落,警方遂將其列爲失蹤人口處理。但時間一點一點的消逝,警方和波妮的家屬都很清楚,恐怕她已經遇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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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妮·海姆年輕時的照片

當然,法律只相信證據,一天沒有找到屍體,就不能對本案定性。時光飛逝,一轉眼,當年那個3歲小孩已經長大成人,而邁克爾·海姆也重新組建了家庭,搬到了北卡州居住,父子二人往來甚少。

2014年12月,又是一個聖誕季節。阿龍·福瑞斯僱來工人,準備在自家老宅的後院挖一個小水塘,重新整修一下。挖着挖着,一個工人卻有了可怕的發現:地下埋着一具人體骨架。

警方很快趕到現場,確認那是一具人類的遺體,而且埋藏時間是在十年以上。聯想到當年失蹤的波妮,警方非常重視此事,就從屍骨上提取了DNA樣本,進行比對。

很快,結果出來了:那具遺體是一名女性的,她和阿龍具有親子關係。換句話說,她就是阿龍的生母,失蹤的波妮·海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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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妮·海姆生前照片

至此,這個這懸了21年之久的問號,就這樣突然有了一個簡單粗暴的答案。

既然發現了屍體,當然就要抓兇手了。那麼,誰最可能在波妮的家中將其殺害,並將屍體埋在後院,還不會被其他人注意到呢?

不消說,她失蹤時的丈夫邁克爾·海姆,當然是嫌疑最大的咯。隨後,2015年4月,他在北卡州被捕,並很快被引渡回佛州受審。

此刻,警方有了一個最重要的證人:阿龍·福瑞斯。

阿龍告訴警方,儘管案發時自己才3歲,但他清楚的記得那一幕:父母之間發生了爭吵,父親隨即抓起一杆霰彈槍,將母親殘忍射殺。隨後,爺爺也來到現場,幫着父親帶走了母親的遺體。

這樣的證詞,估計誰聽了表情都一樣:那時候你才三歲,哪裏能看懂這麼複雜的事情啊?沒準,你是把夢裏的事情當真了吧!再說了,二十年過去了,這麼多細節,會不會記錯啦?

此外,阿龍後來一直跟着外公外婆生活,與父親的關係相當緊張,挾私報復,也是完全可能的嘛!

但是,“霰彈槍射擊致死”這個事實,如果不是親眼所見,阿龍怎麼知道的呢?

波妮的遺體被發現時是埋在土裏的,從外頭根本無法判斷死因;法醫查清死因之後,警方也對這個信息嚴格保密,沒有通報家屬。

世界上有那麼多種可能的致死原因,如果阿龍是在瞎編故事,這也編得太準確了吧。

此外,阿龍給出的一個細節,讓警方不得不認真對待他的證言:他告訴警方,父親後來將那杆霰彈槍扔到了家附近某個湖中。警方隨即派出打撈隊員,還真的找到一杆霰彈槍!

法證專家判斷,這支槍在水裏已經浸泡了很長時間,至少是在數年之久,但無法判斷是不是20年前扔下去的。

此外,正因爲它已經嚴重鏽蝕,要判斷是不是射殺波妮的兇器,技術上已不可能。從槍身的註冊號碼往下查,也沒有查到相關的信息。

2015年,對邁克爾·海姆涉嫌殺妻一案,在傑克遜維爾地方法院正式開審,他被檢方指控犯有二級謀殺的罪名。而邁克爾·海姆的父親,當時早已過世,當然就不可能出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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邁克爾·海姆出庭受審

在庭審上,邁克爾·海姆對於所有指控一概否認。此外,他還提出了一個很有分量的動議:要求法庭頒佈命令,禁止他的兒子(阿龍)出庭作證,因爲案發時,阿龍當時只有3歲,完全不具備民事行爲能力,所謂“看到”的東西,不過是臆測和捏造的謊言。

從法律的角度說,這個動議非常合理。

相信沒有哪個法庭,會讓一個只有3歲的兒童坐到證人席上;反過來說,三歲時的記憶,其實絕大多數都不會被保留下來,哪怕阿龍並未存心撒謊,也不能排除有人在他小時候故意給他灌輸虛假的記憶,長大了連他自己都相信的可能嘛。

因此,法庭對於這個案件的審理非常慎重,直到2017年第三次開庭,依然處於程序辯論的階段。

早在2015年12月,法庭就批准了邁克爾·海姆取保候審;但到2017年時,法官又準許他回到北卡州候審,但要求他在開庭時必須再次回到傑克遜維爾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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邁克爾·海姆和妻子走出法庭

實際上,法庭的這一決定非同尋常。儘管米國的法庭通常都會允許被告人取保候審,但允許其離開本州的情形則非常少見。

因爲米國各州司法相對獨立,一旦被告人拒絕返回本州出庭,則該州又得啓動引渡程序,存在較大的變數。

所以,法官能夠如此批准,說明對案件的事實部分,多少已經有了自己的判斷。

截至目前,本案依然沒有審判結論。實際上,在法官批准他離開佛州後,本案似乎就沒有再次開庭過。

從常規上說,這非常可能是檢方撤訴的前兆——從之前檢方拿出來的證據看,真沒有一項是能夠直接指向被告人的,除了當時只有3歲的小孩的證言。

真要硬撐着打下去,恐怕幾乎不可能把被告人定罪。

不過,阿龍在2006年,就對自己的親爹邁克爾·海姆,提出了“枉死”(wrongful death)之訴,從民事上要求他對母親的死亡承擔責任。

由於民事訴訟的證據標準比刑事訴訟低得多,這場官司很快就判了下來,邁克爾·海姆被判賠償阿龍損失,金額達到了2630W米元的天文數字。

以上,就是波妮·海姆一案的介紹了。截至2019年3月,本案依然沒有最終的結論,所以案件的真相究竟如何,也只能留給各位自己去揣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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