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图/达志示意图)

▲业务员。(图/达志示意图)

记者李蕙璇/台北报导

保险经纪人公司业务员收了保费却没有帮民众买到意外伤害险,没有口头告知一声就直接退费1,200元到帐户,还是让民众刷了存折才知道原委,气得怒向保经公司索赔20万元。

保户透过朋友介绍认识一位保险经纪人有限公司上班的业务员Amy,透过Amy向产物保险公司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却在未经产险公司核保前,就先向保户收取保费1,200元且没有开立任何收据。

后来产险公司因故拒保,保经公司跟Amy都没有告诉保户未成功投保意外伤害险,就把先前已收取的保费擅自汇入保户的帐户,直到保户刷存折发现多一笔金额入帐而向Amy询问,才知道没有买到意外伤害险没有保成。

保户觉得这一家保经公司对旗下的业务员没有尽到选任监督的责任,依照《保险业务员管理规则》规定,业务员不能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代收保费,就算经过授权可代收保费,也要交付收据。

保户就向保经公司反应业务员服务不佳状况后,没有得到满意的回应,因此要求保经公司赔偿20万元损害。

保险经纪人公司则回复说,保户购买个人意外伤害险未承保而迳自退费一事,是在保户填具的个资同意书范围内,为处理退费之契约服务所为的合法使用,且有足额退费,并没有侵害保户的权益。

而保经公司的业务承揽合约书所附同意书,已明定业务员不得直接或间接经手保户之保费,若违反上述规则是属于业务员个人的行为,公司并不知情。

如果业务员有代收保费情事,是业务员跟客户间私下约定,保经公司将事后依保险业务员管理规则惩处业务员。但本案Amy没有不实销售,公司也没有不当管理,纵使认为Amy和保经公司有任何违法的行为,保户提出的求偿金额也没有计算依据,无法同意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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