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国安局长遭判刑 杨国强:提出上诉

前国安局长杨国强,因被控在担任欣欣客运董事长期间,配合大有巴士前董事长林文彬掏空,核销私人花费45万元,事后杨国强认罪,并赔偿大有巴士,台北地院依违反商业会计法,判处杨国强徒刑3月,缓刑2年,须支付公库3万元,杨国强也成为首位刑事案件被判有罪的前国安局长。对于判决果,杨国强今天(27号)透过律师事务所发出声明表示,本案发生在98年间,当时杨国强帮助大有巴士董事长林文彬处理大有洽购停车场用地等诸多事务,因公司处理返还杨先生代垫费用的会计作业,遭新经营团队误会而提出诉讼,全案在收到判决后,已依法上诉,杨国强会在上诉时,提出证据以还原事实。

杨国强2008年以国安局驻美特派员中将身分退伍,退伍后转任退辅会投资的欣欣客运董事长,2015回锅年出任国安局长,2016年10月请辞获准,去年原本被蔡总统任命出任驻泰国代表,但在宣誓就职前就请辞,改由当时的行政院发言人童振源出任驻泰代表。(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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