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名義,先履行對管理層的監督職責。給劉毒董提醒,股災時管理層承諾買股,買了嗎?二股東不能進入董事會符合證券法同股同權嗎?萬科在02年到15年房地產大漲時期,坐穩第一把交椅,為何股價長期不漲。萬科跟投制度是否侵害中小股東利益。這麼多問題,視而不見。


劉要求寶能退出的理由是他們的資管計劃到期,這個確實是事實,不過資管計劃到期跟是否退出是兩碼事,劉作為教授不可能不知道這二者的關係。其實要理解這個問題,你得先弄明白劉的獨董身份到底是個什麼東西?獨董就是獨立董事,你可以把他理解成一個與公司沒有利益關係,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從公司長遠利益出發,為公司發展出謀劃策的人。說白了,就是獨立第三方,可以向公司提出一些建議。那麼劉提出這個建議目的是啥?個人感她確實是為了公司,因為國家現在在強調去槓桿,而寶能的資金具有很高的槓桿率,所以劉認為寶能應該退出。不過,劉提出建議應該是沒有跟萬科的管理層溝通,因為劉提出建議後,各方都很蒙逼,畢竟寶能入主萬科後,萬科的股票漲的很猛,這個時候提出退出,有點釜底抽薪的意思。


這種無恥要求怎麼好意思提出?在這件事上我支持鉅盛華。你們看好自己公司為什麼不大舉增持自己公司股票,看人家買了、掙錢了,你就眼紅,讓人走啊?人家是憑本事買的,你算老幾?

其實,中國股市就需要「野蠻人」,讓那些隨便減持股票的公司有被別人隨時奪走控股權的擔憂。


謝延延同學邀請!

劉殊威要求鉅盛華退出萬科是什麼目的?具體是保護中小投資者還是保護鬱亮為首管理層的利益?

首先,據瞭解,劉殊威素以膽大,真實有些許名氣。其本人在萬科也擔任重要職務。

但中小投資者的利益為什麼會因為鉅盛華受到傷害?任何人只要違反公司法以及證券會的規定,必然會受到應有的處罰。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主要由證券會制定的交易規則來保護。不知道鉅盛華會怎麼樣傷害中小投資者?而劉殊威本人又要怎樣保護中小投資者?

作為外人,雖然不知道她們之間的矛盾和利益之爭。但也不會相信哪一方是什麼道德聖人,去幫著她們搖旗吶喊!所以,愚以為:一切只是口號而已。在企業高層之爭,拿中小投資者利益說事似乎並不高明!!!


很明顯,劉絕對不會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而是徹頭徹尾的保護管理層的利益,如果沒有寶能的介入,中小投資者還深套其中,恐怕永無解套之日。

當然,寶能在,對管理層而言,就好像魚刺在喉嚨中。現在的管理層總是自以為是,忘記了誰是主人,誰是打工者。

現在的專家很少有代表中小投資者利益的!


人要做什麼都有自己的目的,劉姝威有人是人,但我支持劉姝威,她畢竟說出保護中小投資者了,這是好的一面,有些人根本不考慮中小投資者的利益,那是因為他們的利益是從中小投資者身上得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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