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恩光。(圖/翻攝自新華網)

▲盧恩光。(圖/翻攝自新華網)

記者馬叔安/臺北報導

自從中共19大於去年10月份召開至今,已經至少有23名大陸涉貪「老虎」落馬,其中14人已判刑,包括30日由河南省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的司法部原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盧恩光行賄、單位行賄案,盧恩光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指出,本月已有多名官員受審或被判刑,其中正在受審的包括大陸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王三運、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傑輝、中共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魯煒以及安徽省原副省長周春雨。其中除盧恩光外,10月份被判刑的還有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陳旭。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表示,從涉嫌罪名來看,已受審的23名高官中,有22人涉及受賄罪,據統計,十九大以來受審的幹部中,有5名受賄金額過億(人民幣),而被判刑的14人當中,孫政才、楊崇勇和陳旭3人被判無期徒刑,其他人的刑期從11年至18年不等。

▲中共19大以來落馬的「老虎」。(圖/翻攝自環球網)

▲中共19大以來到2018年10月31日期間落馬的「老虎」。(圖/翻攝自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