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的機電設計,是在繪製工程圖紙。首先要滿足業主的使用要求,其次是要符合行業的規範要求,當然同時要滿足工程製圖要求。工程製圖要求其實也是規範標準,所以,總體上就是業主和規範兩個方面的要求滿足了,設計就算是合格的設計。
但是,目前的機電設計規範都是基於二維設計市場制定的,而且基本上是以單個專業為背景製作的。作為指導建築設計內容的《建築工程設計文件編製深度規定》(圖1)共88頁內容,除了在建築總圖中提到了需要「管線綜合」外,其他幾個機電專業均沒有提到施工圖設計需要管線綜合,那麼,沒有經過管線綜合的設計圖紙是否能夠進行施工?答案是否定的。既然不能施工,那麼施工圖是否就不合格呢?答案卻是「合格」。因為,各專業圖紙,按照上述深度規定,是完全符合國家頒布的施工圖設計深度規定的要求的。這就形成了一個建築業最尷尬的局面:設計院提交「合格」有法律效力的施工圖紙,施工企業卻不得不使用只能作為洽商單歸檔的「落地」的深化圖紙進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