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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倉庫安全:非常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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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系列的文章,是小團隊內的實務討論稿,放出來以便有更多的交流與討論。其中多是作為一個非專業人員的實際工作體會,必然存在許多錯誤或不當之處,請多指教!

庫存準確率和破損率是庫存安全方面比較常用的兩個指標。不過當大家討論倉庫安全的時候,實際上還包括庫存安全以外的內容,甚至說,更多地是指其它方面的內容,什麼內容呢?防火防盜,防風雨雷電,防範各種各樣的人禍天災。

那麼問題來了,這些安全方面的內容,標準是什麼?怎麼衡量?

我們之前討論的庫存準確率和破損率,是由我們的日常操作導致的常規問題,我們的日常操作很難說絕對準確,所以常規問題很難杜絕。但是後面所說的天災人禍式的安全問題是每一個倉庫都需要杜絕的,事實上大多數倉庫可能成功了,雖然不無僥倖,而有些倉庫失敗了,身敗名裂,一失足成千古恨,只能找一個大家都不認識他的新地方,才有可能翻身。這個人雖然翻身了,可是被他拖累的許多人,拖累的公司,並不是都能翻身,這是非常規的問題。


我們討論非常規的問題,是想通過常規的辦法解決非常規的問題。事實上也很難說解決,只能說儘力地控制非常規的問題所造成的後果,比如說太平洋上又有新颱風,明後天就要來問候我們,擋我們是擋不住的,只能收好貨物,關緊門窗,多準備幾個水盆防漏雨。颱風是非常規的問題,關窗是常規的辦法。

對於非常規的問題,我們不太好衡量,比如說,我們不太可能定一個「颱風防範成功率」的指標,對不對?不過,現實生活中有沒有類似這樣的指標呢?有!我們去建築工地上,往往會看到宣傳欄上有一排紅字:連續安全施工305天!有些倉庫可能也有這類宣傳:連續安全操作多少天!這個東西,我們說是一種宣傳,不是一種指標,為什麼呢?這句話的主要意義,是提醒大家要有安全意識,注意各種潛在的安全問題;然而它並不能讓倉庫的門窗每天都鎖好,並不能讓倉庫的電源每天都準時關閉。

所以,我們現在的目標,是確定一個指標,用來衡量我們需要常規執行的安全措施到底有沒有執行到位,也就是說,衡量每天的門窗有沒有鎖,電源有沒有關,消防系統是不是正常運作,貨物是不是碼放得很高很危險,這就是我們對於非常規安全問題的處理辦法,大家覺得有問題嗎?我把這個指標叫做 安全執勤率:

  1. 第一步,我們確定好需要檢查的常規措施,比如說防火方面有什麼內容,防盜方面有什麼內容,防雨方面有什麼內容,庫區安全方面有什麼內容,每一條都列仔細,寫清楚具體的標準;當然,同時也要講清楚這些措施執行或沒有執行的獎懲辦法,一般來說,安全執勤的結果都會在對這個倉庫的總體評估中佔有比較重要的位置,畢竟,這些事情做不好,客戶也難以放心;
  2. 然後,我們確定一位負責人,講清楚這些標準和規矩,由他負責常規的執行和檢查,在實踐中,這個責任人常常是輪流的,這樣做的目的,是希望在有人負絕對責任的同時,能培養並保持不同員工的安全意識;
  3. 第三,由上級部門或者客戶,對這些標準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執行獎懲辦法;

通過這樣的流程,這個安全執勤率的問題是不是解決了?你們看,有明確的標準,有具體的責任方,有檢查機制,有結果反饋,還有什麼問題嗎?


然而並沒有什麼用。我們去不同的倉庫,一般都有這一套安全流程,然而真正執行到位,在安全方面讓人很放心的,鳳毛麟角。主要有兩個問題:

  • 一個是倉庫工作人員的安全素養問題,也就是說,經驗不足,不能準確判斷哪些行為是安全的,哪些行為是存在風險的。我們定出了標準,我們執行了標準,然而非常規的問題並不會遵循我們所制定的標準;我們不太可能制定一份真正完美的,能杜絕各種風險的標準出來,事實上,真正把這些標準制定得很好的,主要是日本人,台灣同胞也學得不錯,然而還是不可避免地需要現場人員的判斷。
  • 第二個是我們缺乏合格的職業經理人;沒有嚴謹執行這些標準,嚴格按照要求進行檢查的職業精神,哪怕每天只要10分鐘。日企工廠的一線員工一般都對各種各樣的規定印象深刻,其實比起規章制度的制定,我們國人是一點都不輸給人家的,我個人就對制定規章制度頗有心得。然而這些工廠的一線管理人員嚴謹認真的態度是我們比不了的,作為結果,我們的現場就比不過人家的現場,有時候差距比較大,我們感覺非常羞愧。不同的職業,有不同的要求,需要不同的職業精神,至少對於現場管理者來說,思維嚴密是不夠的,執行嚴謹更為難得。

當然,話說回來,我個人認為,日復一日地執行無聊的,往往看不到事實結果的安全流程,對每個人都是同等枯燥的,然而有些人做到了,我們沒有做到,恐怕不只是勤勞精神的原因,他們做到了,是因為有獎懲的制度掛在他們頭上,不得不做;而我們的獎懲制度,一般只及於最基層的員工,倉庫主管以上,都只對結果負責,不對過程負責,這對於非常規安全問題是不夠的。

以上是我們對非常規安全問題的討論,總體的思路,是通過衡量常規的流程,來防範非常規的問題,這是制度方面。另一個是意識方面,主要體現為婆婆媽媽、啰啰嗦嗦、每次見面都要說一通。厭惡歸厭惡,有沒有用呢?我個人認為,或許還是有用的,或者說,是必要的。雖然更重要的事情,是幫助現場建立起有效的安全制度,但建立制度之後並不是一勞永逸了,時常提醒,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識也可以理解為安全制度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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