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於11年前

前市政局主席梁定邦於2007年遭前市政局議員蔣世昌的胞弟蔣世華策劃綁架但不果,梁在蔣的同黨欲把其手腳用膠紙綁起時極力反抗,期間咬斷其中一名匪徒一截手指。事隔十一年,一名涉案內地男子被控一項串謀強行禁錮罪,案件今於高等法院開審。

梁定邦。資料圖片

被告李國勇(45歲)被控於2007年10月至11月6日,在香港串謀蔣世華及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在違反梁定邦的意願下,將梁強行禁錮,意圖取得以交換釋放梁的贖金或利益。

控方在今天的開案陳詞中指出,現年84歲的梁定邦於60年代為私人執業醫生,亦管理其家族的銀行生意,梁於2000年退休,並於2002年成立投資公司。梁定邦是前市政局主席及前臨時市政局主席,亦經前市政局議員蔣世昌的介紹下,認識其胞弟蔣世華。

事發於2007年11月6日早上9時半,當年73歲的梁定邦如常到其位於銅鑼灣怡和街22號11樓的辦公室上班,當時有一名男子尾隨梁進入升降機,當升降機上升到10樓時,該男子把梁強行推出升降機外,在升降機外守候的兩名男子合力將梁塞進一個大木箱,木箱內有一支連接喉管的氧氣樽。三人欲使用膠紙綁起梁的手腳,並幫梁戴上鼻型氧氣面罩供氧,但梁在極力反抗下,咬斷其中一人的手指後脫險,三人事敗逃去,事發後梁報警處理。

控方指出,位於元朗麒麟村的豬場及蔣世華位於嘉湖山莊的住所,是案件的兩個重要地點。麒麟村豬場當時被一名自稱鄭姓男子簽下臨時租約,疑似用作安置木箱、氧氣樽及被綁人質。而蔣世華位於嘉湖山莊的住所,則被視為準備綁架梁定邦大計的「大本營」。

控方根據出入境紀錄等環境證供,證明被告李國勇有份參與串謀綁架,並在涉案的木箱、木箱旁的木板、木箱上蓋及包圍木箱的啡色紙皮及從涉案豬場搜出的虛假單據等物品上,檢驗到被告李國勇的指紋、手掌紋及腳掌紋。李又承認,自己曾於案發前一天,到醫療器材公司租用氧氣樽。

警方在事發後於涉案豬場搜出三張傢俬公司虛假單據、涉案豬場的正式臨時租約、一包索帶及一包成人即棄紙尿片。警方亦在蔣世華位於嘉湖山莊的住所,搜出與涉案木箱紙皮一樣的啡色紙皮、不同尺寸發泡膠及海綿,以及相信為虛假單據來源的空白單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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