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舊有傳統中有句俗諺:「桌頂無勒採姑婆」,意思是祭祀祖先的神龕上是不能祭祀未出嫁的女兒的,因為在習俗中,未出嫁就往生的女子不能列入自家祖先牌位,只能另外找菜堂或姑娘廟等祭祀,但一旦雙親或兄弟姐妹也離世、香火就斷了,所以有些人家為了讓可憐的女兒有人祭拜,就會幫女兒找結婚對象、藉由出嫁讓女兒入男方宗祠,這也就是「冥婚」的由來。

「農曆7月要幫民眾辦祖先超渡時,當事人的兒子就來問說他不知道這個(大媽)能不能超渡?我問他什麼狀況?」民俗專家鄭紹欽說著他最近遇到的案例:「他才說他爸爸小時候有指腹為婚的對象,但對方3歲就夭折了,後來雙方家長商量後,決定讓兩個小孩辦冥婚、繼續這段姻緣。」

玄的是,這段冥婚在超渡法會時竟發生了插曲,當鄭紹欽在法會上詢問當事人這位冥妻,有沒有欠缺什麼東西希望子孫準備的?對方告知,當年冥婚雖然有辦儀式,但男方並沒有給喜餅跟合婚書(結婚證書),希望男方能補上。

因為合婚書必須由男方親筆寫下相關誓詞後,簽名並蓋上手印,之後燒化給冥間的妻子才做數。所以當鄭紹欽將冥妻的訴求如實轉達給當事人(丈夫),對方纔想起來,當初確實有可能因為年紀還太小(同樣也只有)3歲,而沒給親筆簽名及蓋印的合婚書,連忙依照冥妻的指示將合婚書及喜餅補上。

鄭紹欽提醒,辦冥婚就跟一般婚禮一樣有一定的流程跟儀式,如果過程中有所缺漏、以至於儀式並沒有真正完成的話,有可能會對後代子孫產生不好的影響,例如:家運不順,或冥妻因為不高興而不時捉弄子孫,所以既然要娶,還是謹慎將儀式辦得圓滿纔好。(撰文:陳奐宇)

更多壹週刊報導

●〈娶鬼妻2〉撿路邊紅包塞口袋 小心有人衝出喊姊夫

●〈娶鬼妻3〉富少放話冥婚卻反悔 後果難料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