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旧有传统中有句俗谚:「桌顶无勒采姑婆」,意思是祭祀祖先的神龛上是不能祭祀未出嫁的女儿的,因为在习俗中,未出嫁就往生的女子不能列入自家祖先牌位,只能另外找菜堂或姑娘庙等祭祀,但一旦双亲或兄弟姐妹也离世、香火就断了,所以有些人家为了让可怜的女儿有人祭拜,就会帮女儿找结婚对象、借由出嫁让女儿入男方宗祠,这也就是「冥婚」的由来。

「农历7月要帮民众办祖先超渡时,当事人的儿子就来问说他不知道这个(大妈)能不能超渡?我问他什么状况?」民俗专家郑绍钦说著他最近遇到的案例:「他才说他爸爸小时候有指腹为婚的对象,但对方3岁就夭折了,后来双方家长商量后,决定让两个小孩办冥婚、继续这段姻缘。」

玄的是,这段冥婚在超渡法会时竟发生了插曲,当郑绍钦在法会上询问当事人这位冥妻,有没有欠缺什么东西希望子孙准备的?对方告知,当年冥婚虽然有办仪式,但男方并没有给喜饼跟合婚书(结婚证书),希望男方能补上。

因为合婚书必须由男方亲笔写下相关誓词后,签名并盖上手印,之后烧化给冥间的妻子才做数。所以当郑绍钦将冥妻的诉求如实转达给当事人(丈夫),对方才想起来,当初确实有可能因为年纪还太小(同样也只有)3岁,而没给亲笔签名及盖印的合婚书,连忙依照冥妻的指示将合婚书及喜饼补上。

郑绍钦提醒,办冥婚就跟一般婚礼一样有一定的流程跟仪式,如果过程中有所缺漏、以至于仪式并没有真正完成的话,有可能会对后代子孙产生不好的影响,例如:家运不顺,或冥妻因为不高兴而不时捉弄子孙,所以既然要娶,还是谨慎将仪式办得圆满才好。(撰文:陈奂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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