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我們說一件疇昔的事情,說是李嘉誠旗下的和記黃埔接到了印度稅務局的通知,要求和記黃埔補交一筆高達392億港元的所得稅和罰款。392億港幣這對於李超人來說也無異於是一筆鉅款,看來是攤上大事兒了,那真相怎麼回事呢?這一期我們就聊聊這個事兒。

  在2007年,和記黃埔公司把自己在印度的移動通訊交易公司的股權賣給了英國的vodafone沃達豐通訊公司。這種大型跨國公司之間的股權轉讓那都是經過一大堆功令專家和稅務專家決策的,豐裕利用了離岸公司的避稅成果,所以經過這番優良的資本運作,交易轉讓完成了,李嘉誠拿到了一大筆轉讓款。

  這下印度稅務片面可不幹了,眼見李嘉誠賺走了一大筆錢,卻沒能雁過拔毛,相當不爽,就勢必要讓李超人繳所得稅。當時爲了這件事和記黃埔把官司陸續打到了印度最高法院,經過審理,剛纔我們說過這種跨國公司之間的股權交易都是經過非常強大的功令團隊審覈的,功令上不可能讓你挑出短處,所以印度最高法院終審判斷和記黃埔無謂要在印度交稅。按說這都終審判斷了,印度的稅務片面該死心了吧,這事兒就算結束了。

  但是,印度的事情真是隨處都有奇葩。氣急敗壞的印度稅務當局公然跑到國會去,在最高法院作出判決後不久,在國會通過了一項追補準繩,試圖去傾覆最高法院的判決。法院是依法判案,法院依法作出了判決,就似乎我們憑據規則比賽,現在你已經是贏了,但是現在對手爲了不承認結果把規則改了?還要憑證剛改的新規矩宣佈已經是完成的比賽結果無效。

  這個結果一出,馬上就引起了功令界專家的譁然,這麼做完全違抗了法學常識,在全全國的功令中都有一個不可追溯規則,就是新功令只能對新功令出臺後的行爲舉辦追責,而不可對新功令出臺前的行爲舉辦追溯。你甭管是哪個國家的功令,什麼特色的功令,惟有還是清楚人定的功令,都必須遵守這個規則,沒有人可以或許去憑據明天出臺的功令判你今日的行爲有罪。

  但是這裏是印度,印度人的胡攪蠻纏相信巨匠已經是非常清楚了,他基礎就不講道理,所以很多熟悉印度的人也分析說:這次印度的稅務當局就是盯準了和記黃埔這塊肥肉眼紅了,勢必要罰你的錢,沒理可講。據報道,着實印度稅務片面要收的這392億港幣裏面唯有96億是稅金,另外的都是所謂的利息和罰款,傳聞這是印度稅務片面慣用的手法。

  但是虧得現在和記黃埔旗下的這家和電國際公司在印度早就沒有任何交易了,印度人就是耍混要去劫奪人家的財產也沒得可搶,以後大不了就不再碰這種無賴國家了唄。但是,這件事情卻給這些年越來越多走出去發展的中國企業敲響了警鐘,印度誠然經濟發展很快,市場巨大,但是在看到埋伏所長曩昔,勢必要豐裕評估這種國家的功令環境,印度糟糕的不僅有破爛的基礎設施,還有奇葩的投資環境。

  這次多虧是和電國際在印度沒有交易了,如果有交易,估計印度稅務片面會索性沒收資產來抵稅。幾十年來,面對印度豐富的使命力資源,巨大的市場,醒目的西方跨國公司在印度的投資卻並不多,想必勢必不是無緣無故的,我們千萬不要自發得自己比人家更聰明,以免自己的血汗錢被人家關門打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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