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要留意

稅務局宣佈,所有於1月29日至3月1日到期的繳付稅款、提出反對及暫緩繳納暫繳稅申請、提交報稅表或其他資料等事宜的限期將會自動順延至3月2日。

稅務局宣佈1月29日至3月1日到期稅款,限期延至3月2日。資料圖片

因應政府部門的特別上班安排延長至三月一日,稅務局宣佈由2月24日起,除下列服務以外,繼續暫時停止所有公共服務:

辦事辦公時間
中央詢問處(只限有關離港人士清繳稅項的查詢);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中午十二時
商業登記署;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中午十二時及下午一時三十分至四時
印花稅署;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中午十二時及下午一時三十分至四時

稅務局會檢視情況,在有需要時再作宣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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