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欣偉:把文創請進商場業態篇
偶爾去看了一個文藝範的聯合辦公項目,“在頂樓、有小型電影院、有同名咖啡品牌”已經把自己劃歸爲小衆,而且在包裝上,“不像辦公的辦公品牌+內部空間的各種二次元命名”,都混搭在一個“商場頂樓做辦公區”。
邏輯上,是合理的:
1、 商場頂樓,按照傳統商業眼光來評估,最不具備商業價值;
2、 因爲“最不具備商業價值”,所以接盤俠的成本可以控制到最低;
3、 和商場混搭,所有的配套都可以共享,而且只需一個垂直距離。
上一篇【愛屁也不是萬能的】,其實談了關於IP的使用誤區,今天倒裝連載,試圖談一談IP本身的選擇問題。
開頭講到的那個聯合辦公項目其實只是索引,一切還得歸於商業地產範疇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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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錯萬錯,文化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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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有房地產開始,文化就不斷在各個階段被引入其中。
一方面,我們自詡“5000年文化泱泱大國”,好像不談文化就是浪費資源;
另一方面,倒敘近20年的地產營銷歷程,文化被運用的更多隻是某一個剖面或者形式,比如案名、比如佈局或景觀的主題、又比如營銷中強行和一些典故拉扯上關聯,這都沒錯。
用文化沒錯,還體現在營銷的戰略判斷上:
首 先
從消費者心理看:
因爲看不懂,所以不敢說不好
我們常常講到培訓市場的發展,在落後地區的經營效益數倍於發達地區,看起來是發達地區消費者見多識廣,或者就是夜郎自大眼光梯級向上,但培訓本身就是三個字:智商稅。
站在受衆的立場上,有懂有不懂,但是具象物件的不懂可以學,至少可以承認不懂,這點在創新商品進入市場之後也無法形成消費者內心的糾纏,一切都是客觀的。
唯有文化,因爲看不見摸不着,又因爲可能就一戰成名或者一語成讖,關於文化的軟實力,會因爲細節表現而被無限放大,所以面對文化,無論大家或者流氓,還真是有所忌憚。
造成的現象就有利於商業:看得懂的當然可以洋洋灑灑,看不懂的呢?
他不敢承認自己不懂,於是商業機會出現了!
無關裝逼也無關對號入座。
家裏掛着字畫的,有幾個說得出子醜寅卯?!
但不妨礙個人有追求雅興的權利,只要購買力足矣,這是商業社會平等的剖面。
其 次
從市場定價來看:
文化難以(材質)定價,存在溢價的不可預知期待
具象的商品都有看不見的市場指導價,特別是電子商務時代,同款商品的比價已經是消費者購買前的規定動作,只要能上網只要人不傻。
所以,商品競爭中,再出現因信息不對稱導致的巨大溢價(差),只能是小概率事件,要麼出現在小衆商品要麼根本就不上線。
即使如今吹噓的神乎其神的手工製作,其實也已經實現了“數量池導致價格競爭”現象,只要極端剪刀差存在或者設置,劣幣驅逐良幣也是現實。
只有文化,因爲看待它的羣組劃分可以多維度設置:
看得懂的,看不懂的;
喜歡的,不喜歡的;
願意投入的,跟風投入的。
。。。
因爲客戶的細分可以深究,所以客戶的心態難以統一,甚至很難找出相對共性。
除非那些已經人所共知的文化凝結,還有很多“喜歡它就值,不喜歡就不值”,所以在多數商品已經價格開始透明的趨勢下,文化還存在着因人而異的溢價的僥倖。
這是必須看到的商業機會點。
2
親子和餐飲,也沒幾天蹦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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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IP引入商業地產,儘管只是這兩年的事,但因爲基數龐大一哄而上,所以現在“沒IP就是不懂商業(地產)”已經成爲共識。
切掉電子商務已經佔領的一大片蛋糕,實體商業講體驗,一晃也超過5年了。
這五年,體驗式商業現狀又如何呢?
1/親自來喫+親自來玩,一哄而上秒變紅海
今天,你走入一家商場的理由,“買衣服或逛超市”已經說不出口,能堂而皇之去商場的理由,要麼是網紅餐廳去喫喫喫,或者拍拍拍;
要麼就是帶着孩子,由非消費人羣催生的親子經濟,包括室內遊樂、早教、培訓、主題餐廳,總之一站式不離其宗。
看起來實體商業總算還保留了兩塊領土,但並非杞人憂天,一哄而上的親子加餐飲,最終也將導致惡性競爭降低品質稀釋客羣夕陽西下。
因爲人口基數龐大,更因爲完全沒有版權保護,所以一個創新業態的保質期或者生命期,都呈現越來越短的趨勢。
親子崇拜,估計也拜不了多久了。
於是,商業地產和IP,各領風騷三五年的未來命運也是可以被預設的。
回到標題,變成【文化可以延長IP的壽命麼】
或許可以。
2/戴個科普的帽子,撬一下新零售時代的團購槓桿
儘管我們不得不承認,這幾年實體商業的衰敗,除了電子商務之外,還有一個躲在角落裏的致命原因,即打擊團體消費。
剝離了公款消費,不僅打擊的是不正之風,還有企業團購市場,包括團體採購、團隊建設、學校春秋遊、黨建學習,真是“倒洗澡水,把盆裏的孩子一起倒掉了”。
但必須承認,良性的團購市場,還是實體商業能夠放量的保障,於是,怎麼在合規前提下嘗試團購消費,又稱爲新零售背景下的內心呼喚。
將文化、創業引入商業,最大的市場良性效應在於“提升到科普的高度,並將之商業化”,經過這樣的迂迴,文化傳播的落地即科普,就成爲剛性消費,成爲一種必須不敢說,但成爲一種可能已經——邏輯可行了。
八仙過海,各顯IP的時代,我們更多看到的是遊樂項目、知名品牌、親子主題、藝術展覽,但“文化的立意科普的方式符合團購消費”的銜接,少之又少或者說基本沒有。
我們看到了各款動漫IP、大英博物館、恐龍人俱樂部,都具備“舶來品”的共性特徵,但“我泱泱五千年大國風範”的文化素材不見,這也不符合文化自信的時代標籤。
實體商業追星沒錯,但防着可以通過如今高科技手段親民化的文化素材滿滿而不顧,各大商圈交換季節地IP巡展,還是屬於僧多粥少的傳統競爭學。
誰先開啓出口轉內銷的文化揭幕,誰可能是下一輪IP的領跑者。
不可否認,實體商業的難,怪時代但不能怪發展,因爲我們粗放的太久;
相反,置如今日新月異的科技手段(便利於人類)不顧,而盲目迷信採購一個國際大IP拯救商業一個季度小半年,願景和風險都是可以預見的。
迴歸文創,提升商業的售賣模型,既升級了體驗,也符合主旋律(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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