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5

〔编译周虹汶/综合报导〕被控放任女密友崔顺实干政并从中谋利,涉嫌收贿、滥权、胁迫、泄密等近廿项罪名的南韩前总统朴槿惠,廿四日被南韩首尔高等法院二审宣判加重罪刑,多出罚金廿亿韩元(约五九三一万台币)与一年刑期,共判处两百亿韩元(约五.九三亿台币)罚金刑与廿五年监禁;加上上月因收受国家情报院特别活动费资金、干预选举等罪名各添六年及二年徒刑,若终审未能逆转,现年六十六岁的她恐在牢里蹲到近百岁。

二审刑罚加重的关键,乃法院认定「三星集团」赞助崔顺实经营的南韩冬季体育英才中心一事构成行贿罪,由此宣告朴槿惠收贿罪成立。在南韩第五大「乐天集团」对「K体育财团」另出资七十亿韩元(约二.○八亿台币)一事上,法院也裁定朴槿惠收贿罪成立。至于崔顺实掌控的「Mir财团」和「K体育财团」获三星资金一事,法院维持一审看法,认定三星当时系被迫进贡,与行贿无关。

朴槿惠始终否认不法,也拒绝出庭聆听判决。法官宣判后表示,朴槿惠滥用总统权限,严重侵犯企业财产权和经营自由,却不知反省否认罪行,还试图嫁祸他人,且拒绝出庭,辜负人民最后希望。

至于崔顺实,维持一审判决,监禁廿年,但罚金提高到两百亿韩元。南韩青瓦台(总统府)前首席秘书安钟范,一审原判坐牢六年、罚金一亿韩元,则改为五年与罚金六千万韩元。

  • 南韩前总统朴槿惠(中)五月廿五日被押送到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接受审讯前,面容憔悴。(欧新社档案照)

    南韩前总统朴槿惠(中)五月廿五日被押送到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接受审讯前,面容憔悴。(欧新社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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