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反貪腐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於於昨(廿四)日圓滿落幕並在法務部五樓大禮堂舉辦結論性意見發表記者會,五位國際審查委員在經過為期二天的會議與我國政府機關及非政府組織代表進行廣泛且深入的對話,並針對我國落實反貪腐相關重要議題提出結論性意見。

記者會由行政院羅政務委員秉成擔任主持人,代表我國政府接受國際審查委員會提出之文件。國際審查委員會提出名為「臺灣的反貪腐改革」(Anti-corruptionReformsinTaiwan)的一份結論性意見,依循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二章預防措施、第三章定罪和執法、第四章國際合作、第五章追繳資產及第六章技術援助與訊息交流之規範,提出我國值得肯定之處,以及對於未來政策方向、推動反貪腐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羅秉成政務委員表示,五位國際專家不遠千里來臺審查我國首次國家報告,直接以行動支持我國與國際反貪腐體系接軌,並且承諾將敦促各部會落實結論性意見,作為政府擬定反貪腐政策、法制規範及相關工作的重要參據,積極推動,在下次國家報告及國際審查會議說明辦理情形,再次接受各界檢驗。

審查委員肯定我國在打擊貪腐上有重大成就,除了建立「行政院中央廉政委員會」,並制定「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外,也建議考慮可採行「單一的反貪腐機構」,並加強對私部門反貪腐的重視。

審查委員建議臺灣採行國際做法,依靠「單一的反貪腐機構」,為確保廉政署廉政審查委員更加獨立,應考慮應由行政院長任命其成員,另每年對政府機關應進行誠信評估,並考慮限制公司和協會的政治獻金,審查委員認為臺灣在反貪腐機構的協調合作和獨立性等相關事項、公、私部門公共採購、刑事定罪和執法、國際合作、資產追回等面向都有改進空間,且臺灣在打擊貪腐各方面上,更應集中確保「性別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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