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競是運動,已漸漸被更多人接受,但是相信還是有許多人搞不懂為甚麼打電動能當作運動,過去的電動只會被冠上沉迷網路的罪名,新聞還會報導因打電動不睡覺而暴斃的案件,但這些都只是個案,過去的打電動已然成為一個新興產業,而臺灣在這方面是相當有潛力的!

在2017年11月7日,立法院已三讀通過,電競納入運動產業,而中國早在2003年已納入運動,其他歐美國家、韓國等都已發展許久,臺灣在電競也是默默耕耘了許久,從早期世紀帝國、魔獸世界、星海爭霸都有零星的傳奇人物在打拼,直到英雄聯盟的崛起,臺灣剛好在S2拿下振奮人心的世界冠軍,也將臺灣的電競潛力一起帶起。

發展路上肯定有許多阻礙,但民眾的認同並非靠三讀通過就能接受,前陣子香港知名電競戰隊HKA才因選手租屋問題,與當地居民有些糾紛,看到的是ㄧ般民眾對於電競還是相當陌生,過去沉迷網咖的形象依然存在心中,如何讓全體民眾都認同電競是臺灣想要發展電競必經的障礙,這道障礙能夠越早跨過,我們才能讓這個產業更加成熟。

而解開運動的迷思是其中的關鍵,體育在字典中查到的意思是「以鍛鍊體能、增進健康為主的教育」,也就是大家所認為的運動,必須能夠鍛鍊自己的身體,提升健康,但若查英文字典sport一詞,出現的第一個翻譯為「 a game, competition, or activity needing physical effort and skill that is played or done according to rules, for enjoyment and/or as a job是一個在有規則下,透過體能或技巧進行的比賽,若能有一個名詞來翻譯,「競技」會比運動來的更好,這也就是esports叫做電子競技而非電子運動,所有的比賽看重的是競技的部分,賽車是運動嗎、下棋是運動嗎這類型的問題層出不窮,但若說是競技嗎,或許沒有人會反對,若再查exercise一詞,發現其意義和體育沒有差別,但長久以來我們把sport和exercise都用體育或運動攏統的概括,才會導致現在的誤解,電視上看到的體育比賽就是競技比賽,比的是每位選手背後付出的努力以及追逐巔峯的意志力,所以只要是在有規則下,公平競爭的比賽,都應該被視為競技,也是一直被說成的運動。

奧委會以聲明,「具有競爭性的電子競技,可以被認為是一種體育運動。選手為比賽所付出的準備、日常訓練強度等,都可以與傳統體育項目的運動員相媲美。」

而在2022年的中國杭州舉行的亞運會,已將電競列為的正式比賽項目之一,傳統認為的運動是籃球、足球等類型,但無論是下棋、撞球、射飛鏢、賽車和電競,都應該被認為是「運動」,或著也許可以正名為競技,無論是電競還是未來有更多新的競技冒出頭時,都不必再去爭吵何謂運動,降低阻力就是加強發展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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