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易所及深圳交易所公佈,根據中證監及本港證監會對於滬深港通南向投資者「實名制」之安排,擬修訂滬港通及深港通業務實施辦法,增加條款,並就此徵求意見。

上交所(網上圖片)

新增條款內容為投資者參與港股通交易,視為同意交易所或交易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可以根據內地或香港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業務規則的規定及監管合作安排,並同意向香港證監會、聯交所提供投資者信息等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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