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闖關 增設2但書100/12/13
  【工商時報/記者薛孟傑、崔慈悌】

  1.沒有完整配套前,不得作為課稅依據;2.資料將去識別化

  居住正義五法昨(12)日再度朝野協商,由於無盟及中南部藍委仍對「實價登錄」機制強烈反彈,協商一度破裂。不過,在府院強烈「督軍」下,草案增列「在沒有完整配套前、實價資訊不得作為課稅依據」等但書,藍營黨鞭點頭簽字。

  立院院會將在今日處理相關提案,有機會在停會前完成三讀。

  馬英九總統昨天也強調,「土地五法」是實現土地與居住正義的法案,在配套措施完成立法之前,實價登錄都不會作為課稅的依據,外界無需疑慮,立院黨團也應盡全力讓法案在本會期結束前順利三讀通過,以回應社會大眾的高度期待。

  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土地徵收條例和住宅法(前三項併稱地政三法)合稱居住正義五法。由於是藍綠兩黨總統候選人都強力主張選前要過的法案,朝野立委昨天上午協商。

  部分國民黨中南部立委及無盟立委仍對實價登錄疑慮頗深,並表示中南部有很多民眾持有土地,但土地都是「祖產」,若實施實價登錄,未來繼承土地或以土地貸款融資,都可能會面臨土地增值稅問題,實價登錄後遺症很多,不應倉促過關。

  據轉述,江宜樺向立委承諾,法律未有完整配套前,絕不把「登錄實價」作課稅基礎,但藍委及無盟對該承諾「沒信心」,上午協商破裂,該結果引發府院高度關切,國民黨團因此要求下午再度協商。

  雖然藍營立委仍有意見,但國民黨黨鞭林益世與江宜樺協商後,同意將實價登錄資料「區段化、去識別化」後再提供查詢,並白紙黑字增列在「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住宅法」等相關條文中。例如,可能以10個門牌號碼或100個門牌號碼作為1區段,至於詳細去識別化作法,將由內政部另行規定。

  上述四法也將同時增列條文,明訂「以登錄之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在相關配套措施未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前,不得作為課稅依據」,以兌現江宜樺宣稱「實價登錄絕不等於實價課稅」之承諾。

  朝野立委協商住宅法時,同時還針對民進黨立委陳節如高度關切的住宅法草案「社會住宅出租比例」,取得共識,採陳節如主張,將原先協商版出租比例7%調高到10%。至於一度有立委主張刪除的「交易價格透明化」條文,確定保留,維持行政院版規定。

  至於引發農民及社運團體強烈反彈的土地徵收條例,朝野協商後敲定,有關行政院覈定重大建設項目部分,特別加入爭議處理機制,須舉辦聽證會,聽取各方意見、凝聚共識;「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的組成,也明訂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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