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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太谷縣史志研究室

  民國5年(1916),榆次人宋繼宗、趙鶴年等集股金13萬元,在醉樂園巷成立,爲股份有限公司。財東宋繼宗、趙鶴年的股本佔到全部股金的70%。大掌櫃榆次張晉成,二掌櫃楊茂元。總分號夥友共約110餘人。3年開一帳,1釐生意可分紅利約3000元。主要業務有存款、放款,兼做少量匯兌。業務對象爲各種私營工商業、地主、富戶等,對資金力量薄弱或臨時有困難的同業,也給予折款資助。因而在同行業中,在社會各屆信譽很高,贏得各方面信任與支持。會元銀號年存款達60萬元左右,其中私人個體戶存款約佔1/6左右,超過了資本的4倍還多。銀號設多人專事跑街,30、20元收回來不計利息,款子整放出去則利率較高,一般爲春標7釐、夏標9釐、秋標1分1釐、冬標1分3釐,不論日息、月息、滿加息和年息,均在1分上下。會元銀號毛利潤年平均爲4萬元左右,除去各項開支,年平均利潤也在萬元左右,到3年賬期,可淨分盈餘3萬餘元,佔本金的23%。

  民國19(1930)年,蔣閻戰後,晉鈔毛荒,山西銀錢行業大受其害,倒閉者十之八九。會元銀號虧損本金3萬餘元。因其存款穩定,保證隨時提取,貸款也照常發放,才順利渡過金融難關。

  會元銀號在太谷設總號,榆次、河南、漯河、天津、漢口設分莊。天津、漢口爲暗莊,天津分莊除收兌匯款外還做其他生意。

  民國26年(1937),日軍侵佔山西后,爲控制經濟、壟斷金融,對私營工商業及金融業採取種種打擊限制措施。僞中央財政總署規定:凡私人經營銀錢業者,必須具有50萬元資本,不足者不準開業。籌足資本後,還得在當地“中國聯合準備銀行”辦理驗資和登記手續,取據“本票”證明及“照相版”,然後申請日僞總署批准後方可正式營業。

  民國29年(1940)8月,會元銀號與財東宋繼宗兄弟宋純如設在太原的和記錢莊合併成立聚元商業銀號。會元、和記合併,因和記錢莊前身爲聚五布莊,兩號合併後各取一字成爲“聚元”,又因其天津已有聚元銀號,爲避免重名,故增加“商業”二字以示區別。

  聚元商業銀號,總號設在太原通順巷,榆次設分號,太谷、汾陽、曲沃設辦事處,天津法租界設暗莊。全號有店員百人。董事長王盡臣,總經理太谷白潤甫,副理爲原會元榆次分莊經理楊茂園,襄理邢光墉、王輔臣。太原總號設營業、會計、出納、文書、總務5個職能部門,各設主任1人,共有員工30餘人。榆次分號經理楊茂國,夥友30人。天津茂記貨莊經理王輔臣。

  聚元商業銀號的各項業務活動,受僞中國聯合準備銀行太原分行嚴格管理和限制,如每月按存款總額交納“準備金”1%,月終報送業務活動表,日僞金融機關經常到號檢查財務簿和庫存現金,發現有與“規定”不合之處,即嚴加處理,輕則罰款、拘留,重則勒令停業。一度時期,因物價基本穩定,金融市場波動不大,銀號尚可維持。

  民國34年(1945),日軍投降後,日僞貨幣迅速貶值,物價一度低落,存款又以法幣支付,因此天津、太原分號大受損失,幾乎賠光所有資本。不久,聚元商業銀號又一分爲二,各謀出路。

  日軍投降後,閻錫山暗中與日軍勾結,搶先接收太原,山西各地,特別是祁太平以及省會太原的個體工商業陸續恢復營業,各類銀錢號也活躍起來。民國35年(1946)4月,太谷會元銀號股東們積極籌備召開股東大會,討論復業事宜。董事會成員集太谷、榆次、太原三縣知名人士,陣容龐大。但會元銀號終究未能復業。同年秋,會元銀號的號牌以5千萬元價格賣給綏靖公署會計處。並由綏靖公署會計處出資12億元(法幣),於民國36年(1947)正式開門營業。

  重新開業的會元銀號,總號設於太原活牛市街,帽兒巷設九達商行,北門外、南門外設磨面組和貨棧。太谷設分號,天津、北京、上海、西安、重慶等地設辦事外,人員共有80餘人。董事長楊貽達,董事有賈亦和、樑敦原。監察耿禹堂、李行九。全部是閻錫山政權的重要人物。總經理由綏靖公署會計處處長賈亦和兼任,經理由曾擔任過鹽業銀號營業主任的張煥出任,稽覈由綏靖公署會計處副處長王科舟兼任,副理王秉徽。

  該號業務表面上辦理存、放款業務,實際上專搞囤積居奇,投機倒把買賣。大量囤積糧食、布匹、金銀。並對閻錫山政權給予大力支持。

  民國37年(1948)太谷解放後,太谷分號及其囤積的3萬斤小麥,442石玉茭一起收回國庫。

  本文摘自《太谷宣傳網之太谷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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