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上食品是食物的子話題,這個合理嗎?


這是兩個界限不同,但有交集的詞!說「食品」是「食物」的子集是不成立的。

食品指一切經過加工,可以入口的東西,重點在於「經過加工」,這裡泛指一切人類的加工行為,包括飼養、種植、收集和採摘——比如說野菜不是「食品」,只是「食物」,但被摘下來的野菜就是「食品」了。

食物指一切生物為維持自身生存而攝入的「物」(注意不單是人類),重點在於其「物」的形態——比如水就不是食物(我們常說「食物和水」,就表明了水並不屬於食物),但瓶裝水肯定算食品。

這兩個詞的意義還是很好理解的,通常都不會用錯吧。
食物:概括更廣泛,基本所以能果腹的都可成為食物。食品:當然也是可以果腹的,但更準確的描述是經過加工的(可以單獨出售的商品)。


食物是指能被食用並經消化吸收後為機體運動會提供能量,或生長發育所需營養成分,或調節生理機能,或使機體感到愉悅的,可以直接食用或經過初級加工可供食用的無毒無害物質的統稱。

食品。在《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條,定義:食品,指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及按照傳統即使食品又是藥品的物質,但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

在《食品工業基本用語》中的定義:可供人類食用或飲用的物質,包括加工食品、半成品和未加工食品,不包括煙草或只用作藥品用的物質

狹義上的食品指的是,經過加工處理的食物。

食品是可作為商品流通的食物。食品種類繁多,但是作為商品的食品必須符合衛生與安全性、營養和易消化性、良好的質地,食用方便性,貯運耐儲藏性等要求。


拋磚引玉-----我覺得食品是指工業生產加工得到的食物。而食物還包含天然食物,包括蔬菜水果之類。
一是工業化產品二是營養的概念,食品的概念在民國時期已經出現


食品對食物就像 藥品對藥物加了一個品字,就對食物、藥物的質量有的一定的要求,覺得食品作為食物的子話題沒什麼問題.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