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世錦

  如何爲民營經濟的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對此,我們要認真研究企業的分類標準問題。

  現代公司制度是現代市場經濟的基礎,有一個原則是兩權分離——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現代公司是獨立的法人,與給它投資的所有者是完全可以分開的,不一定非得把投資者加到公司裏面來,它有自己獨立的人格和地位,現代公司治理結構特別強調這一點。

  市場經濟剛開始發展的時候,誰投資就是誰的企業。當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以後,會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是交叉的。在一個成熟的市場經濟中,混合所有制是常態,不混合可能是個別的情況。

  從現實情況看,很多企業要準確界定其所有制性質,是比較困難的。因爲企業產權結構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例如央企中有很多上市了,既有境內上市的,也有海外上市的,很多外國的投資者都持有它的股份,國內大量老百姓也是投資者,它還是央企、國企嗎?嚴格意義上已經是一個混合所有制的企業,叫完全國企不準確。民營企業也有這種情況,有些是國資直接持有股權,有些是有國資背景。一個企業只有一個所有者的情況很少,不同的所有者進來,持股結構非常複雜,很難準確區分一個企業的所有制狀態。

  爲什麼要把所有權跟經營權分開?我國的國有制企業,具體操作是政府作爲所有者進入企業,這樣容易出現的問題就是政府既是宏觀調控者、市場秩序維護者,又是所有者。幾種身份由同一個角色承擔,很有可能把多種職能混淆,造成“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的情況。所以我們要把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開。現在的情況是已無法用所有制屬性簡單地對企業進行分類,所以我們是不是可以在這個標準之外,研究添加別的標準,這更加符合實際。

  我們一直鼓勵國有企業做大做優做強,對民營企業也有類似的說法。能不能改改這句話,政府最多支持企業做優做強,不要鼓勵企業做大。按照市場經濟的基本原理,如果某個企業過大,很容易產生壟斷。政府鼓勵企業做大,對公平競爭可能產生不利影響。行業類型不同,企業的最優規模也不同。在相當多的行業,由於特定的技術和市場特點,企業可以做得很好,但規模不大。我們不反對做大,但做大的理由和基礎是做優做強。

  還有,政府管理經濟的方式,特別是管理產業的方式,應該有一個根本性的改變。我們的政府機構過去長時間習慣於計劃經濟,市場經濟發展起來後很不適應,遇到一個產業政策,順勢就拿過來了。如果把產業政策搞成不同程度帶有計劃經濟色彩的所謂產業規劃,總想“手裏有一把米”,還是 “下指標、戴帽子、掛牌子、給票子”的模式,對產業發展到底起了什麼作用,確實需要反思。過去出現的一哄而上、產能過剩,由尋租引起的腐敗,都與這種政府管理產業的方法有關。

  (爲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央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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