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县长傅崐萁被控86年间炒作凯聚等股票,高院更三审今天开庭,审判长当庭表示,为使司法更进步,本案确定后值得好好研究,为何一个案件进行20年仍无法确定。

(中央社/资料照片)

更三审审判长梁耀镔今天开庭时表示,从新闻报导得知本案迟迟无法确定,有人到监察院告发承审法官,他身为本案受命法官,为让社会大众明了事实真相,利用开庭机会表示看法。

梁耀镔说,一个案件起诉至今超过20年无法确定,若被告被冤枉,就是不可承受之重,人生有几个20年?若没冤枉被告,案件经过20年未确定,迟来的正义也不是正义。

梁耀镔表示,司法公信力低落是司法判决中的个案造成的,谈司法改革不用舍近求远,为能接地气,是不是应该从这些判决结果与人民观感有落差或迟迟无法确定而目前已确定的个案寻找司改良方。

他说,为免影响审判独立,本案确定前不适合研讨,但本案确定后,为司法更进步,值得好好研究,为何一个案件从起诉到现在将近20年仍无法确定,司法体系是不是哪个环节出问题,是不是涉及检察官、律师、法官的专业问题。

傅崐萁今天亲自到庭,但未表示任何意见。

依历审判决指出,傅崐萁于民国86年、87年间以投资股票为业,与时任台凤公司负责人黄宗宏及已故股市金主黄任中等人集资炒作凯聚、昱成、长亿及华隆公司上市股票,黄宗宏另被控炒作台凤股票

黄宗宏与傅崐萁历审均被判处有罪,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于102年8月底宣判,依违反证券交易法判处黄宗宏4年徒刑、傅崐萁则判3年徒刑。

案经上诉,最高法院104年8月底宣判,认为检方起诉傅崐萁炒作凯聚、昱成、长亿及华隆等4档股票,更二审仅认定凯聚、昱成、长亿成立犯罪,华隆部分漏未裁判,撤销原判,发回高院更三审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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