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方法院外观。(图/翻摄Google Map)

▲上班走的不是Google建议的行驶路线,出车祸劳保局拒绝给予职灾给付,彰化地方法院判劳保局败诉。(图/翻摄Google Map)

记者徐溱谧/综合报导

台中的刘姓女子在一家连锁火锅店工作,105年5月22日上班途中发生车祸,申请职业灾害医疗给付,劳保局审查之后认为,刘女发生事故的地点不在她家到公司的路上,因此拒绝给予职灾医疗给付,刘女申请审议和提起诉愿皆遭驳回后,向彰化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劳保局败诉,全案可上诉。

刘女当天上午11时21分时,骑车行经台中市南屯区大墩路与向上路口,和其他车辆发生车祸,造成左侧髋部挫伤、头皮损伤,原订12点要到公司上班的她,以在上班途中出车祸为由,向劳保局申请职业灾害医疗给付。

劳保局审查时发现,刘女要去上班应往家里东北方走,但出车祸的地方却在她家的南方,因此认定车祸地点并非她前往工作的途中,此外劳保局也提出Google建议的行驶路线图,说明该路线距离和耗费时间都比刘女走的路径短,理应选择这个路线。

法官认为,地理位置虽然可以纳入考量,但并不是「唯一」或「绝对」之标准,要求劳工必须以最短路径前往公司也不合理,刘女选择车流量较小的路线,和Google建议的行驶路线相差无几,因此判定劳保局败诉,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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