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音樂、書籍、電影和遊戲上的消費,我們開始不在乎天長地久、永久珍藏,而是逐漸習慣「曾經擁有」。
近日亞馬遜砍掉在華的電商業務,讓包括我在內的資深 Kindle 用戶們瑟瑟發抖。雖然傳言 Kindle 及其電子書的銷售不受影響,但依然很多人擔心「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也許你的 Kindle 主要功能是蓋泡麪,但如果沒法買書、看書(我是說如果哈),這碗泡麪也香不起來。
▲ 微軟將於今年 7 月完全關閉電子書業務,圖片來自:techawarness.com
目前 Kindle 電子書暫時不在我們擔心的範疇,但因爲平臺關閉而損失數字內容的情況已經不是新鮮事。4 月初,微軟宣佈關閉 Microsoft Store 內的電子書業務,曾在平臺上買過電子書的用戶將獲得全額退款。
這讓我們意識到,內容消費從實物向數字化轉變的過程中,我們與這些內容之間的關係也在發生變化。

購買電子書時,我們究竟在買什麼?
如果我們電子設備裏訂閱的書籍、音樂、影視和遊戲,通通變成實體書、CD、光碟、遊戲卡,估計可以把家裏的客廳、房間擠得滿滿當當。
當書籍、音樂、影視、遊戲都變成數字產品,我們確實從一大堆實體雜物庫存中釋放出來,給我們帶來了極大的便利。與此同時,我們對這些產品失去了「所有權」,逐漸轉變爲「獲取」和「體驗」。
▲ 這兩種購買有着不一樣的權利
但這種轉變往往被掩蓋,以至於我們沒法察覺背後「所有權」的變化。比如在亞馬遜等同時售賣電子書和實體書的平臺,電子書與紙質書往往只是作爲不同的格式和版本對待。
對我們來說,同樣是「購買」,但是事實上商品不一樣,我們對這項商品所具有的權利也不一樣。
購買紙質書,我們會獲得一份碳基混合物組成的固體,如果沒有泡水或者發黴,實體書紙張的老化快慢、壽命長短即取決於紙張含酸多少和空氣中酸性物的侵蝕程度。它可能會在好幾百年後成爲古籍善本,也有可能在寒冬被用來燒火取暖。
紙質書無法被取代,因爲它是三維的,當你捲起一個曲面,會有電子書所不具備的閱讀蟲洞效應。
購買電子書,我們得到的就是一堆有規律的二進制數字信號,它需要有特定的載體,並可能在製作過程被限制了格式,因此不可轉贈、複製。它可能在晶體管中留存很久很久,但也可能因爲數字平臺關閉、電子閱讀產品報廢等原因迅速消逝。
總的來說,我們擁有實體書籍,便擁有了閱讀的權利,以及對書本本體的財產處置權。對於電子書,只是擁有單純的閱讀權利。
數字內容的便利,來自所有權的讓渡
我們仔細閱讀了 Kindle 商店用戶協議中,發現了四個重點:
Kindle 內容由內容提供商向您提供許可,而非向您出售
我們可以在任何時間不經通知而變更、暫停或中斷全部或部分服務,包括在服務中增加或去除訂閱內容。
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售、出租、租賃、分發、傳播、分許可或以其他方式轉讓對 Kindle 內容或其任何部分的任何權利。
在任何情況下,我們或內容提供商對於您使用服務(Kindle應用程序除外)所引起的所有損害的累計責任均不超出與您就損害索賠相關的、您爲Kindle內容或爲服務方面實際支付的金額。
Kindle 用戶協議中對內容的使用限制、和責任限制,代表了目前絕大部分數字內容平臺對內容消費的權利限制。
比如消費者只是購買了閱讀許可,而不是被出售了書籍;內容提供商或者平臺可以不經通知刪改數字內容;你購買的數字內容,只能在很有限的設備、人羣之間使用。
2009 年,亞馬遜曾經因爲版權問題刪除了 Kindle 商店中某個版本的《動物農場》一書,當時的英國電信首席安全官 Bruce Schneier 就說出了數字內容消費的一個真相:
從亞馬遜購買電子書時,你擁有的權利很少。
從電子書到音樂、影視和遊戲,數字載體的興起伴隨着實體載體的消亡,我們也正從長久持有過渡到線上獲取。
數字內容給我們帶來的便利,是我們讓渡出某些「所有權」。當然知識產權總是屬於創作者的。
數字內容不可逆,實體內容不可替代
在過去的一年裏,你在閱讀、聽歌、看電影、打遊戲這些方面花的錢,數字消費和實體消費的比例是多少?
反正搬家的陰影讓我在買書和專輯時,首先選擇電子版。
數字內容的消費在快速增長,實體內容的載體依然堅守陣地,我們正處於一個數字內容和實體內容依然勢均力敵的時期。
英國唱片協會數據顯示,過去一年 Spotify、亞馬遜音樂和 Apple Music 等音樂流媒體平臺在英國創造了 4.68 億英鎊的收入,增幅爲 35%,在音樂行業的總收入中佔比爲 54%。
Netflix 是提供影視服務的流媒體,全球訂閱用戶量達到 1.48 億。這個流媒體巨頭依然保留 DVD-by-mail 的影碟租賃服務,用戶共有 270 萬人,收入達到 2.12 億美元,並且是一個在增長的業務。
雖然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的數據顯示,目前有 2400 萬美國用戶處於寬帶資源匱乏的地區,無法獲得寬帶服務。但 Netflix 的發言人表示,他們的影碟租賃用戶卻主要在紐約和灣區這些發達地區,並非是老年人或者寬帶資源不足人。
原因是 Netflix 平臺上的電影和電視劇,比 DVD 少多了。
同理,《2018年度中國數字閱讀白皮書》顯示,我國在 2018 年擁有 4.32 億數字閱讀用戶,人均單次閱讀時長爲 71.3 分鐘,人均數字閱讀量爲 12.4 本,數字閱讀市場規模達到 254.5 億元,同比增長 19.6%。
很多書依然找不到電子版,或者說是合法且專門爲線上閱讀推出的版本。
▲ Google 發佈雲遊戲平臺 Stadia
無論是紙質書、唱片還是影碟,實體內容依然有其優勢。隨着雲計算和硬件設備迭代,圖書、影視、音樂、遊戲都逐漸儲存在雲端,流媒體開始成爲數字內容消費的主要形式。
某種程度而言,無論是作家的書籍、音樂人的唱片還是製片人的影碟,這些都逐漸不再是我們消費的主體了。我們所消費的,是內容平臺本身,是 Kindle、Netflix、Spotify、iTunes、網易雲音樂、騰訊視頻、Steam…..了。
正如馬歇爾 · 麥克盧漢提出的理念「媒介即信息」,一方面,流媒體平臺作爲新的媒介,讓內容信息流淌得更快、更廣;另一方面,媒介本身才是最重要的,它能夠對用戶和社會施加決定性的影響,其中一個影響就是我們開始交出「內容消費」的所有權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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