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邀請。年關,是勞資糾紛集中爆發的季節,許多農民工兄弟在外辛辛苦苦幹了一年,正等著結算工資回老家過年的時候,卻發現老闆失聯或違約發不出工資。而遇到這種情況時,有些農民工兄弟因為對相關法律法規及維權途徑不熟悉,常常陷於莫名無助的困境。

農民工如何維護自身權利?這是一個很寬泛的問題,初次外出務工的農民朋友,我建議購買一本由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的《農民工維權法律知識》好好閱讀閱讀,先對這方面的知識有所瞭解和掌握。限於篇幅問題,我簡單談談自己觀點:

一、農民工有哪些權利?

同為勞動者的農民工,具有的權利包括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參加社會統籌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等勞動保障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權利;檢舉控告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等九個方面權利,上述權利的某一個方面受到侵害時,均可進行維權。

二、農民工有哪些權利最容收到侵犯?

1、拖欠工資或勞務工程承包款;2、惡意加班又不按規定發放加班補貼;3、違規收取定金、押金、保證全或扣押農民工身份證;4、違規收取農民工子女就學的借讀等費用;5、拒不簽訂勞動合同或簽訂合同時不向農民工履行告知義務。

三、農民工維權的途徑有哪些?

根據農民工權利被侵犯的種類不同而採取不同的途徑。常用的方式有:1、協商、調解。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時,通過雙方協商達成協議,或申請企業調解委員會調解解決;2、投訴。當勞動者權利受到用人單位或其他單位機構侵害時,可向勞動保障機構或其他主管機構投訴舉報。由受理機構處理;3、行政複議、勞動仲裁和司法審判程序。勞動者對勞動保障部門就投訴事項作出的行政行為不服時,可以申請行政複議。勞資糾紛的一方或雙方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履行的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當事人對仲裁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書之日的15日內將對方當事人作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


作為一名農民工本身,在打工時首先要選擇信譽好,資質高的單位或企業、商家等,免得有糾紛。其次,打工時一定要簽訂合同,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職責。第三,如果一旦發生糾紛,持合同找當地相關部門解決,維護自己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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