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沒有權利去痛恨日本?

今年是「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簽署四十週年,老夫以自己過去的一次經歷來作為參與紀念活動的表現形式。雖然環境已經不太適合了,但畢竟也是過往歷史的一個記憶;事實上,就中日關係的走向來維繫中國安全利益的問題,老夫曾在大公報發表過相關文章。遺憾,老夫「極具創意」的建議未能獲得重視及採用。 老夫微博中,展示有與村上富市及日本駐華使館書信往來的內容。


瀉藥。不明白為什麼被邀約了,哈哈。我知識儲備有限,對宏大的命題總是不知所措,所以就只能說「看待」二字吧。這裡刻意忽略不談因果,只說日常情況的話,那麼該怎麼看待這種人完全看其與我本人的關係了。關係最近的人我可能選擇探討,在相互不傷自尊的前提下,說實話挺難,所以也可能主動迴避。關係較近的人一直到較遠的人,我適當的予以打斷而切換話題。完全不認識的人包括網上,確實沒時間爭議甚至沒精力面對,視而不見充耳不聞算了。
痛恨是個人權利,沒人不能恨,但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控制住情緒保持理智
在我看來這是很正常的,當我看完《南京!南京!》的時候心裡只有日本人的可惡,和把他們千刀萬剮的想法,這也是對祖國的一種熱愛吧!
個人選擇不予置評。

還有別白費力氣了,畢竟主旋律是「一衣帶水,友好睦鄰」


以前它強勢的咄咄逼人,現在走下坡路了呼籲和平。其實大部分人心裡並不是恨,只是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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