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记者陈凯力摄)

▲新竹检方依法对王小盾做出不起诉处份。(图/记者陈凯力摄)


记者陈凯力/新竹报导

新竹清华大学2004年以高薪聘请中国大陆知名教授王小盾来台客座期间,在研究生宿舍与貌似明星林志玲的女博士生喝茶,假借看手相,强拉女学生坐其大腿、袭胸及下体得逞,王事后坦承,并写道歉信请校长转交女方。遭媒体踢爆后,面对记者当面询问,当场飞奔逃离校园,隔日立即搭机潜逃回中国。全案进入新竹地检侦办,但因王嫌于2006年离台后至今皆未到案,因遭竹检通缉逾10年。2018年8月,新竹检方依法做出不起诉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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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检方依法对王小盾做出不起诉处分。(图/记者陈凯力翻摄)

67岁的王小盾曾是北京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中国社科院历史所研究员,专长是「中国古代音乐文学研究」及「中国早期文化研究及文化传播研究」,曾获中国图书奖最高奖项荣誉奖等多项殊荣。2004年8月,新竹清华大学以月薪13万高薪,邀请王小盾来台担任客座教授,专门讲授「汉唐音乐文学专题」、「敦煌文学与唐代俗文学」课程。

女博士生指控,王是她的指导教授,2005年12月间,在研究生宿舍内,趁2人单独喝茶的机会,先借口帮她看手相,再拉她坐于王的大腿间,以手爱抚并亲吻她的胸部,顺势将王的手伸入被害人裤子内,女学生因碍于王是她的指导教授,不敢得罪他,且事发突然,更不敢抵抗,遭到猥亵得逞。事后,女博士生向性评会投诉,要求性评会调查。

委员会约谈王小盾时,他坦承对女博士生做出不礼貌的行为。当时因对这名长发飘逸、容貌姣好、酷似林志玲,才一时意乱情迷,他十分后悔,愿向女方道歉。事后王也写了一封道歉函,委由校长转交给受害女,内容提及「老师因一时意乱情迷,做出不当举动,不尊重女性,承认错误,并郑重道歉!」

校方事后要求王清空研究室,并立即停课,不准再接近人文与社会科学院。校长明白跟王说,等结案报告完成后,会行文至北京清华大学、台湾的国科会、以及全台各校。但王仍不以为意,在被停课期间,仍然周游各校演讲,好像完全不认为这何严重,还对听到风声前来关切的老师们说「我跟她们是两情相悦」。

由于利用权势性交罪及强制猥亵罪,刑责是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追诉权为10年。加上案发到检方通缉时效2年6个月及侦查1个月,因此追诉权于2018年7月中旬已逾追诉权,就算王嫌有相关罪嫌,也不得再追诉,因此依法予以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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