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办理流程

  一、办理对象

  父(或母)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且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房屋纳税发票)在朝阳区的适龄儿童。

  二、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父(或母)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其中证内信息需有(1)适龄儿童随迁的相关信息;(2)在朝阳区的聘用单位地址;(3)在朝阳区的居住地址);

2.全家户口簿;

3.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

4.家庭实际居住证明(凭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房屋纳税发票)。

5.从「2016年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中列印的「适龄儿童申请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备案登记表」。

 三、办理流程

1.适龄儿童父或母于2016年5月9日至5月31日期间(工作日时间)持相关材料到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办公室进行审核备案。

2.区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办公室为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开具《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并办理网上注册手续。

3.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http://yjrx.bjedu.cn,进入「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并选择朝阳区埠,补全信息并列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4.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5年6月13日—14日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等相关材料到服务片指定地点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四、办理备案地点

  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招生咨询接待厅(团结湖南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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