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员江绮雯、林雅锋14日举办记者会呼吁,卫福部应研拟儿少安置措施。(photo by 蔡岳宏/台湾醒报)

【台湾醒报记者蔡岳宏台北报导】针对寄养家庭服务资源不足的危机,监察委员江绮雯、林雅锋14日举办「何处是儿家?」记者会共同表示,政府提供寄养家庭来安置未受家庭适当照顾的儿少,但全台仅3县市达法定最低安置费标准,造成5年来寄养家庭申请数量锐减5成。江绮雯更强调,近4成儿少超过2年无法返回原生家庭,吁请卫福部研谋解决方案,落实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

「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针对家庭环境有问题的儿少,国家应给予特别的保护与协助。」江绮雯以《儿少法》解释,政府对于剥夺家庭的儿少安置顺序分别为紧急保护安置、继续安置、中长期安置,提供寄养服务机构的顺序则为亲属家庭、寄养家庭、安置机构。但寄养家庭面临新增数量缩减、寄养父母呈高龄化态势、寄养个案安置时间拉长3大危机。

江绮雯指出,民众申请加入成为寄养家庭的户数从101年的287户下滑至105年的151户,减幅达5成。此外,6年内,55岁以上的寄养父母增幅达66%,「当青壮年家庭加入寄养服务的数量愈来愈少,而有经验的寄养家庭逐渐老化,未来空缺问题势必加剧。」再加上寄养安置时间超过2年的儿少人数已超过4成,凸显寄养家庭已成为中长期的安置主力,让原本有限的寄养服务资源更加紧绷。

针对寄养家庭数量衰退的原因,江绮雯解释,国人观念改变及寄养个案照顾艰难,「照顾自己的孩子就很困难,何况是别人家的孩子。」此外,卫福部针对各县市经济情况订定最低安置费标准,但仅有北市、金门、连江县3个县市符合标准,其余县市或部分符合,或都低于标准,「甚至有县市差距达8千元,大部分落差约5千元,完全无法反映寄养成本。」

「许多儿少因家庭状况需进行紧急保护安置,但许多县市的紧急安置资源不足,只好送往寄养家庭。」江绮雯指出,高雄市等12个县市甚至未设紧急安置庇护处所,是以寄养家庭、安置机构或居家托育作为紧急安置的地方,而寄养家庭每年约在800人上下,占4至5成。江绮雯无奈表示,「地方政府设置紧急安置庇护处所,并无法源强制要求,造成寄养家庭沉重负担。」

针对儿少安置危机的解决办法,江绮雯与林雅锋两位监委呼吁,地方政府对于儿少保护个案的安置,应依循亲属家庭、寄养家庭、安置机构的顺序为原则。此外,地方首长应重视问题,编列预算提供合理的安置费用,对于亲属家庭区分为「亲属安置」及「亲属照顾」应定义清楚,不能仅因委托方式不同,提供不同的经费。卫福部则务必研谋具体因应对策,以有效扩展亲属安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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