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6 23:02

〔记者王捷/台南报导〕常常有人误解,当证人不出庭不会有事,但是一名陈姓男子却因为睡过头没作证,挨罚2万元。

陈男与一件废弃物清理法案件有关系,地院为了审理案件,在8月时就送了传票,希望陈男在9月13日当庭作证,后来陈男因为感冒太疲惫睡过头没有赶到,法官认为陈男没有正当理由,所以科以罚锾2万元,且表明如果陈男再传不到,还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178条再罚钱。

但是陈男认为,他没有无故不到庭作证,他在9月12日时,因为感冒又上班到深夜11点,原本是打算13日早上5点钟起床,但是因为太疲惫才没有赶上开庭,后来经书记官通知他改在9月25日开庭,他一定会出庭作证,提抗告希望能撤销罚锾处分。

不过台南高分院法官认为,通知书在开庭前1个月就送到陈男住所,当时由陈男受雇之人收受,有送达书为证,而且有1个月时间可以安排自己的事,如果真的无法出庭也可以打电话向法院告知,但陈男却没到庭,驳回陈男抗告。

  • 台南高分院驳回陈男抗告。(记者王捷摄)

    台南高分院驳回陈男抗告。(记者王捷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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