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團體質疑中市環保局掩護中龍鋼鐵。(記者張瑞楨攝)

2018-10-25 13:20

〔記者張瑞楨/臺中報導〕中龍鋼鐵廠環評覈准每年廢棄物為27萬公噸,該廠於2015年總廢棄物竟高達297萬公噸,中市環保局被控便宜行事,只依廠方一張對照表,就通過環評審查,讓中龍賺錢,卻污染臺中空氣,環保團體提出行政訴訟,聲明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撤銷環評核可,中龍應重新提出環境影響評估,不要禍害臺中市與彰化縣居民。

包括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臺中分會等10多團體10多人,今天於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舉辦記者會,他們指出,本案源於環保署於2015年3月稽查發現,中龍鋼鐵一年總廢棄物高達297萬公噸,超過環評覈准的每年27萬公噸,遂於同年5月發文臺中市政府,並要求中龍變更環評,中市環保局召開環評委員會審查,中龍鋼鐵只用一張紙「變更內容對照表」,中市環保局就審核通過,沒善盡把關之責,反而掩護中龍鋼鐵,他們提起訴願被駁回,只好訴請法院撤銷上述核可,中龍鋼鐵必須重新辦理環評,今天是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審首次開庭。

對此,中市政府指出,中龍鋼鐵環評變更案,沒有增加設備產能,環評審查過程公開透明,中市環保局則說,中龍主要變更容為「可資源化處理物質」,更名為「資源物質」,資源物質增量均依審查通過的環評書件,或現行法規完全再利用,未增加相關設備與產能,與環評施行細則所稱的產能擴增10%以上,需重辦環評的規定,情形並不相同。

主婦聯盟臺中分會執行委員許心欣則說,中龍鋼鐵的污染排放量小於臺中火力發電廠,卻不受臺中市管制生煤相關法令的規範,中市政府也沒有進一步規範中龍鋼鐵,且「對他們很好」,掩護中龍鋼鐵審查過關,律師陳建三也質疑說,每年廢棄物297萬公噸,遠高於覈准的27萬公噸,中龍鋼鐵卻宣稱,部分廢棄物是「資源」,因此,不受每年27萬公噸廢棄物的限制,他質疑說,縱使真的是資源或產品,也高於環評覈准的生產量。

環保局則回應說,中龍鋼鐵產出的電爐集塵灰(廢棄物),委託臺灣鋼聯公司進行資源再利用,未涉及原料、製程或原產品產能變更,臺灣鋼聯公司本身也受另一環評案所規範,並經環保署以變更內容對照表審查通過,同意收受中龍公司的電爐集塵灰,環保局也比照環保署審查規格,受理中龍公司提送變更案。

環保局強調,本案絕無外界所指,判斷濫用或判斷逾越的情形,環評委員會由各領域專家或學者所組成,針對每一審查案件均依法辦理,在考量環境、發展、公益衡平等多方條件下,秉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辦理審查,一切符合規定。

  • 環保團體聲明法院撤銷還停許可,中龍鋼鐵應重新做環評程序。(記者張瑞楨攝)

    環保團體聲明法院撤銷還停許可,中龍鋼鐵應重新做環評程序。(記者張瑞楨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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