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喝醉酒的乘客不付錢還恐嚇我,我在你們小區門口,請你下來看一下。”女出租車司機何筱媛(化名)給姜磊打電話時,聲音發抖。2018年8月31日晚10點左右,安徽省太和縣的姜磊掛斷電話來到小區門口,和迎面而來的醉漢丁某扭打在一起,最後,丁某被打成一級傷殘。

檢方認爲,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姜磊刑事責任,並將姜磊訴至太和縣人民法院。2019年3月27日該案將開庭。

法院傳票

3月25日,女出租車司機何筱媛告訴紅星新聞,他諮詢律師瞭解到,姜磊可能面臨三年以下的監禁。對此,已取保候審的姜磊有不一樣的看法,“我因出行需要偶爾租用何筱媛夫婦的出租車,接電話後下樓幫忙是出於好心,下樓後也是丁某先衝過來打我的,我的行爲是屬於正當防衛。”

姜磊所指爲事發地點 受訪者供圖

丁某則不願通過媒體迴應姜磊的說法,“身正不怕影子斜,我會將我手中掌握的材料在法院開庭時舉證出來,等待法院公正的判決。”

醉漢打出租耍無賴嚇壞女司機

何筱媛和丈夫都是出租車司機,姜磊之前經常租何筱媛丈夫的出租車,後來又認識了何筱媛。如果要去比較遠的地方,就給他們打電話租車。

2018年8月31日晚上9點過,一路人招手攔車,何筱媛開着出租車靠邊停下。“攔車的那個人沒有上,過一會他和另一個人扶着喝醉了的丁某上車,那兩個沒有醉酒的人就離開了。”何筱媛載着丁某開到目的地的小區門口,門口旁有一家小賣部。

對於停車後發生的事,何筱媛向紅星新聞回憶道:“他讓我停一下車,要下車買菸。我當時說已經到門口了,你就先把錢付了吧。他聽了這句話就急了,到車上罵我,還威脅我,我特別害怕,也沒了主張。他罵了大概幾分鐘,周圍的保安來勸,他連保安都罵,保安拿他也沒辦法。他還讓我把車往小區裏開,要開進小區只能左拐或者右拐,中間有個綠化帶不能直行,但他偏要讓我直行,我實在沒辦法開。”

何筱媛當時已經非常害怕了,她對丁某說路費都可以不給了,只要丁某下車。何筱媛稱,丁某一直賴在車上,還拿起手機打電話,一邊等待撥通一邊對她說:“你等着,我非叫人整你不可。”

何筱媛聽到這些恐嚇,不知道怎麼辦,想起之前送過姜磊到這個小區,就打電話給他。丁某見她打電話求助,下了車,繼續拿着手機一邊撥電話一邊罵人,何筱媛也跟着下了車,“我下車時雙腿都在發抖。”

他下樓幫忙將人打成輕傷一級

當時,姜磊正準備睡覺,聽到電話裏何筱媛發抖的聲音,瞭解情況後他對何筱媛說:“你先不要着急,別害怕,等我下來看看怎麼回事,要不你先報警吧。”

姜磊告訴紅星新聞:“何筱媛夫婦平時蠻和氣的,事情又發生在我家小區門口,我匆匆掛完電話就下樓了。看見門口有好幾名保安,問了句怎麼回事。當時離出租車還有十多米,丁某看到我來了就匆匆掛斷電話,立馬衝向我,一手推我胸,我也下意識地推了他一把,然後我們就撕扯在一起。摔倒在地很短一段時間,保安就把我們拉開了。可能因爲他處於醉酒狀態,我以前也訓練過,我的身手會好一點。我們被拉開後他還在那裏罵罵咧咧,直到警察趕來,他又開始罵警察,警察就把他帶走了。”

事發現場監控畫面

第二天,姜磊接到當地派出所的電話,得知丁某住院了。過了一段時間後,警方又告知姜磊,丁某被打成輕傷。

2018年12月5日,姜磊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到太和縣公安局投案,後被取保候審。2019年2月26日,太和縣人民檢察院以姜磊涉嫌故意傷害罪,向太和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經檢方審理查明,2018年8月31日晚10點左右,丁某從某飯店打車到某小區西門,因丁某沒付打車費用,且辱罵駕駛員何某以及上前勸阻的保安,之後何某打電話聯繫居住在該小區的被告人姜磊,丁某與前來勸阻的姜磊發生糾紛,姜磊將丁某摔打在地,導致丁某腳踝處受傷,經鑑定丁某人體損傷程度爲輕傷一級。

檢察院認爲,姜磊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一級,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3月27日,該案將於太和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當事人 >>

不法侵害正在進行時

我推開摔倒對方後沒有繼續毆打

何筱媛得知3月27日將要開庭,哭着對紅星新聞說:“這事本來跟他沒有關係,現在成了跟他關係大,跟我沒關係了。但是這事兒歸根到底是因我而起,要是當時我不給他打電話,就不會出現這樣的狀況。丁某住院期間,我們也買了東西去醫院看他,希望可以和解,但多次協商都沒有成功。”

“我覺得太愧疚了,不知道該怎麼辦。我諮詢的律師說,姜磊如果把人打成輕傷一級,可能遭到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真的不希望姜磊去坐牢,是丁某先挑事兒,他幫我最起碼也是一件好人好事兒啊。”何筱媛說。

姜磊認爲,綜合本案及監控視頻,女司機人身安全正在受到不法侵害向他打電話求救,證明不法侵害正在進行時,“監控視頻可以顯示當我去制止的不法侵害的同時,被害人主動向我撲來並右手對我攻擊,我本能的反應推開對方,然後將對方摔倒在地,摔倒在地的同時我努力剋制自己沒有繼續實施毆打,所以我認爲自己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2019年2月14日,太和縣公安局發佈行政處罰決定書,丁某因尋釁滋事,被行政拘留6日。

太和縣公安局對丁某開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律師說法 >>

不符合正當防衛的緊迫狀態

其應當通過合法途徑實施“救助”

上海邦信陽中建中匯律師事務所李茂律師告訴紅星新聞,女司機當時的境況並非處於無法實施自力救濟或符合正當防衛的緊迫狀態,她應當且完全有機會和條件通過合法途徑尋求救濟和消除危險,如報警,求助小區安保等。姜磊接到女司機電話後,客觀上應當對何筱媛的安全狀況有理性的判斷,同樣,其也有條件、更應當通過合法途徑實施“救助”,而非實施打鬥行爲。

李茂律師還稱:“監控視頻並沒有清晰記錄雙方的言語衝突,打鬥行爲也無法判斷雙方誰先誰後,但清晰可見的是,在丁某倒地後,姜磊仍有打擊舉動。結合姜磊明知丁某處於醉酒狀態,行爲能力有所下降,姜磊並不存在實施防衛的條件,其打鬥行爲不構成正當防衛。如果造成丁某輕傷一級,其主觀過錯明顯,理應承擔民事侵權甚至刑事犯罪的法律責任。法律鼓勵正當防衛,弘揚正義公理,但絕不容許藉此之名、爲不當之事。”

紅星新聞記者 陳卿媛

編輯 汪垠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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