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比賽中,對於手球的判罰非常嚴格,只要是在禁區內的手球,裁判如果判定是故意手球,都會判罰點球,甚至是紅點套餐,不過也有一些都是無意手球,但是如果改變球的運動軌跡的話,也會判罰點球,不過不會出示紅牌。

如果比賽中,守門員撲住點球後,證明這個球還是活球,本方隊友上前祝賀,無意中手碰到足球,那算不算手球呢?當然算手球,不過就像我之前說的,這是無意手球,而且並沒有改變球的運行軌跡,球始終還在守門員的手裡,所以不會出示黃牌,和判罰點球。還有一點就是,如果確定是無意手球,但是確實改變了皮球的運行路線,視情況而定,裁判可以決定這是不是點球。

其實像上面這樣的情況不多,更多的是故意手球,為了改變足球運行軌跡,防止皮球鑽進自家網窩,無奈之舉才會手球,最經典的一幕故意手球是發生在2010年南非世界盃,非洲新軍迦納隊與南美勁旅烏拉圭隊的比賽,比賽最後關頭,迦納隊一個必進球被烏拉圭前鋒蘇亞雷斯用手擋出,蘇亞雷斯被紅牌罰下,並判給迦納隊一個點球。

但是最終的結果,迦納隊沒有將點球罰進,點球大戰烏拉圭隊勝出,賽後很多球迷為迦納隊鳴不平,認為蘇亞雷斯用手擋出了迦納隊的必進球,才導致迦納隊出局,但是規則就是規則,雖然不太光彩,但是也合情合理。


你都說是無意碰到球,而且球在守門員手中,那個只是手碰球,沒有改變球的運行軌跡。裁判是不會吹手球的。

其實足球規則中,只要非守門員用手接觸到皮球,那個就是犯規,規則不會說是有意還是無意,但足球運動中,這個有意無意其實只會根據主裁判的主觀判斷,一般無意的情況下而且不影響攻方球員的進攻,點球是不會吹的。

但故意伸手改變球的運動和用手阻止對方的進攻,100%情況下都會吹手球。因為這些動作太明顯了,而且是有意並且是有目的性的。

情理和規則是兩回來,現實比賽中,那怕把手放在胸前和身體成一個圓柱體,且球打手後手並沒有附加動作,但部份主裁判還是會判定手球的,這種其實符合球例的,並沒有黑哨,只是看裁判的主觀判定。

所以足球運動中,還是不要出現手球,那怕無意,能免則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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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的答案就在你的問題中。既然你說了,本方隊友上前祝賀,「無意」中手碰到球,按照規則,自然不能判罰犯規。

大家都習慣說,「手球犯規」,這並不是說「手球」就「犯規」。《足球競賽規則》中對於相關手球犯規的解釋,在第十二章「犯規與不正當行為」中。在闡述可被判為直接自由球的幾種犯規行為(offence)時提到:

handles the ball deliberately (except for the goalkeeper within their penalty area)。這裡面,「deliberately」一詞非常關鍵,即「故意地」,「有意地」。如果手與球接觸的行為不構成有意,故意,則不屬於犯規的範疇。

下面,規則對手球的概念也進行了闡述:

Handling the ball involves a deliberate act of a player making contact with the ball with the hand or arm.

意思是,手球是球員故意用手或手臂接觸球的行為。 這裡面除了提到故意的概念,還明確了手球涉及的部位,即「手」和「手臂」。手臂,也包括大臂,所以肩膀以下手臂部分故意觸球的行為,都需要被判定為手球犯規。

規則中還提到了故意手球的判斷標準,用來指引裁判員對「故意性」的判斷。很多情況下,雖然球和手發生了接觸,但是這種行為是因為球員躲閃不及,迫不得已而形成的,裁判員可以不做判罰。

回到問題。球員為了與守門員慶祝,而無意手碰到球,可以認定為不犯規,不予處罰。但是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守門員持球有6秒鐘的限制,如果在這個時間內不能將球發出,則要判罰間接自由球。慶祝可以,但不能延時。


這個分兩種情況:比賽進行中被判點球和點球大戰點球。這裡就比賽進行中的情況做一個簡單分析。

如果是比賽過程中守門員撲住點球前來慶祝的的本方隊員手碰到足球,按照規則,算再次手球(因為此時並非死球狀態)。但是否判點球,要取決於賽場情況和裁判把握。問題裏也說了是無意手球,所以裁判判點球不判點球都是在情理之中。


謝邀,守門員撲住點球本方球員上前慶祝無意觸碰足球在賽場上其實挺常見的,雖然算作無意手球但是一般裁判不會吹罰再次點球。

但是若球員手球過於明顯導致足球從守門員手中滑落的話裁判就說不準咯。


  1. 謝邀!!!

老規矩,先介紹!

(點球)

  • 點球 Penalty kick,全稱:罰球點球。當比賽進行中,一隊在本方罰球區內由於違反了可判為直接自由球的十種犯規之一,被判罰自由球,應執行罰球點球。罰球點球可以直接進球得分。在每半場比賽或決勝期上下半場結束時,應允許延長時間執行完罰球點球。

(手球)

  • 手球是足球比賽時球碰到上肢造成的犯規,當守門員在禁區外上肢接觸球也要判犯規(碰到肩膀不算)。
  • 禁區內防守方的手球一般要根據情況慎重判罰點球,主要依據是手臂離開軀幹的角度、與出球點的距離是否來得及反應等來判斷主觀的故意性和實際的手臂攔截效果。
  • 而進攻方的得利一般都必須判罰,視主觀故意的情況而給予黃牌或者紅牌的追加處罰。

再來說本題,3個重點!

  1. 比賽中、比賽中、比賽中
  2. 撲住點球後、撲住點球後、撲住點球後

  3. 無意中、無意中、無意中

【重要的事說三遍】

如果真發生如題所示的情況,那就要看當時在場的裁判是否判罰了,或許換了另一個裁判就會發生不一樣的判罰結果!

(雖然這麼說有一些不太好,但卻是存在的)


「輕輕一點贊,恭喜發大財」

首先感謝邀請!

根據規則,這種情況是不算手球的因為守門員撲住點球後,也就意味著這隻回合結束,等待守門員發球,接著比賽,所以不算手球,而且不是故意的,所以談不上手球。

點球有兩種,一種是比賽中禁區犯規,裁判判罰點球,這樣的話,守門員把點球撲出來,是十分提氣的,所以上去祝賀,正常現象,而這時候,點球發完,從新開始是守門員踢出球,繼續比賽。而沒有守門員開球,也就談不上比賽正是開始,所以比賽中斷過程中,時間是不停的,但球員手球也是可以的。和自由球比較類似,也不算手球。

另一種,就是點球大戰,依靠最後的點球分勝負,一旦守門員撲出點球,不祝賀是不可能的,也是沒有點球的,因為接下來是自己球員開始罰球了,對方守門員守門,也談不上手球。

也就這兩種可能,都不算手球,比賽是從開出來球開始,其它時間都算暫停,沒有手球一說。當然,如果這是故意的,拖延時間,也不排除給你張黃牌警告,看裁判把握了。


看問題應該是加時賽後雙方加罰點球的情況吧!如果是,那麼主罰點球時,防了罰球人和門將所有球員必須離開禁區,罰球後除門將之外的任意一個人把球碰進都不算!


你問的問題很有問題。如果是淘汰賽的最後點球決勝,守門員撲住點球後,這個點球已經結束,當然可以上前慶祝,但比賽可能還沒結束。如果是比賽中途點球,守門員撲住點球,沒拿穩當然可以拿住,但拿穩放到地面後,不能再撿起來,否則由對方在撿球點發間接自由球,而如果上前慶祝的球員手碰到球,那可能會被罰點球。


這個分兩種情況:比賽進行中被判點球和點球大戰點球。這裡就比賽進行中的情況做一個簡單分析。

如果是比賽過程中守門員撲住點球前來慶祝的的本方隊員手碰到足球,按照規則,算再次手球(因為此時並非死球狀態)。但是否判點球,要取決於賽場情況和裁判把握。問題裏也說了是無意手球,所以裁判判點球不判點球都是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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