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滿樓

天皇在日本屬於神一樣的人物,不過,其封神的歷史並不久遠。

如魯絲.本尼迪克特就在其名著《菊與刀》中提到,在德川幕府統治末期,培理將軍打開日本國門時,壓根就沒有想到將軍背後還有一位天皇。

1858年與日本談判通商條約時,美國第一任駐日使節哈里斯也是靠自己才發現:日本竟然還有位天皇。

幕府時期,日本天皇制與將軍制是一對極其微妙但又事關重大的制度安排。

一方面,天皇被認爲是天照大神的後裔,萬世一系,是大和民族的代表乃至現身人間的神;

另一方面,天皇並不掌握實權而是將政權委託給徵夷大將軍掌管,不管這種所謂的“委託”是否真的存在,但歷代將軍都實行尊奉天皇的政策,絕沒有將其廢黜的打算。

由此,日本國內就形成了兩套平行的體系,一是以天皇爲中心的所謂朝廷系統,其以京都爲中心,大約有130多家公卿;

另一是手握實權的將軍體系,其以江戶爲中心,手下有270多家大名,對日本進行實質性的統治。

名義上說,天皇與公卿的地位很高,但以事實論,則屬於絕對的清貴階層,財富有限,權力小得可憐。

以統轄範圍爲例,朝廷領地只有10萬石,其中歸天皇的3萬石,還比不過一個小藩主。

天皇不富裕,手下的公卿在經濟上就更是捉襟見肘,據說孝明天皇某次興致來了想畫畫,卻買不起宣紙;

公卿們窮得沒辦法,只好通過畫紙扇、做紙花來換錢補貼家用。如後成爲明治元勳的巖倉具視,竟然在家裏公然抽賭,因爲幕吏是不能進入公卿家的。

幕府之所以要如此苛待天皇、公卿,目的就是要讓他們埋頭學問書藝,以遠離政治,免得威脅到自己的統治。

對此,天皇、公卿們當然不能滿意,而西方列強帶來的危機也給他們帶來了機會。

1846年,天皇破天荒地主動向幕府下達諭旨,稱對“外國船隻來日”表示“甚爲掛念”,要求幕府“妥善籌策,使神州無恙。”

這次的諭旨用詞雖然比較委婉,但值得注意的是,這是數百年來天皇幹預政務的第一遭。

1853年“黑船事件”後,或許出於推卸責任的考慮,幕府老中向天皇報告並詢問是否進行“祈禱”。

祈禱是天皇的職責與特權,朝廷人士當然不肯放過這個機會,隨後答應天皇往“七社七寺祈禱”。

之後,1858年幕府與列強締結通商條約時,朝廷方面提出要求,這些條約的簽訂,必須得到天皇的敕許。

然而,天皇對內政的介入,讓原本就因將軍繼嗣問題而發生激烈爭鬥的幕府政治更加混亂。

天皇的崛起,一方面是因爲幕府對外妥協與軟弱,另一方面則是幕府外長期存在的反對力量,而這又與將軍體制的歷史及統治方式有關。

江戶時代(即德川幕府時期),除將軍外,領地1萬石以上的藩主被稱爲大名,當時共有270多家。

從某種意義上說,將軍是國內最大的大名,他不僅擁有最多的領地(佔全國四分之一,年獲大米700萬石)、最多的軍隊(約8萬兵力);

而且,他還直轄最富庶、商業最繁榮的三大都市(江戶、大阪、京都),就連長崎的對外貿易,也被其一手壟斷。

將軍以下則是大名,其中又可分爲三類:

一是“親藩”大名,這是德川氏的族人,領地封在近畿附近,幕末時共23家,其中以“御三家”之稱的尾張、紀伊、水戶藩最爲重要;

德川家齊

二是“譜代”大名,這些是早年跟隨德川家康徵戰四方的忠心家臣及關原之戰前就歸順的藩主。

按:“譜代”即嫡系之意,這一類多爲小藩,共145家,領地多在5萬石以下,但幕府中的要職多由他們擔任;

第三類即“外樣”大名,所謂“外樣”,實爲“非嫡系”之意,指的是那些在“關原之戰”後投降歸順但仍不能取得幕府信任的大名。

按:關原大戰指的是1600年德川家康取得政權前,與豐臣派系大名的最後決戰。

這類大名有百餘家,其中20萬石以上的14家,30萬石以上的9家,而且這9家都分佈在日本西部和西南部相對偏遠的地區,如前文提到的薩摩藩和長州藩。

從這個角度上說,日本的這種“幕藩體制”和中國西周時期及西歐的封建領主制有些類似。和傳統中國相比,他們算是封建社會比較長的國家了。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