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豚做成菜餚。

河豚

蔞蒿滿地蘆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時。早春時節,鮮美的河豚又來挑逗人們的味蕾,它帶着劇毒“遊”進你我的生活,悄悄“遊”上百姓的餐桌。

記者近日在我市多個集市及海鮮攤點看到,可謂“年年禁止年年有”的河豚最近又頻繁出現,雖然今年河豚價格上漲,要比往年貴一倍,但仍然阻擋不了部分市民嚐鮮的熱情。

爲了賺取一點利潤而以身試法的商家也要注意了,近兩年來, 我市有商家因違規販賣河豚被罰款,並移送公安部門行政拘留。

市面上賣的河豚

無手續無資質

“每條18元,包加工,絕對乾淨。”貪小便宜的小販沒有意識到,爲了幾十元錢,他們已經走上了違法的道路。早在1990年,國家衛生主管部門就出臺過《水產品衛生管理辦法》禁止河豚流入市場。2016年,《關於有條件放開養殖紅鰭東方魨和養殖暗紋東方魨加工經營的通知》明確規定,只有紅鰭東方魨和暗紋東方魨允許養殖生產經營,且養殖企業須經審覈備案。養殖河豚應當經具備條件且審覈備案的農產品加工企業加工後才能銷售。加工企業也應具備規定的條件。不能經營河豚活魚或未加工的河豚整魚,野生河豚更是被明令禁止經營。

記者瞭解到,根據規定,我市尚未有企業合法合規地獲得經營許可、取得養殖經營銷售河豚的合法資格。《通知》對河豚養殖基地、加工企業、加工人員、安全加工技術等方面均有相應規定,並要求河豚加工產品包裝上附帶可追溯的二維碼。不過,記者走訪市場發現,在市面上銷售的河豚數量較少,一個攤點只有6-7條銷售,沒有手續,加工沒有資質,更不用說掃碼可追溯了。

曾有賣河豚商家

被罰款拘留

也許不少違規販賣並加工河豚的小販只是貪圖一點小便宜,但違規銷售河豚將面臨的鉅額罰款及處罰將是始料未及的。2017年12月,海滄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廈門某食材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現場發現大量河豚菜餚廣告、鮮活河豚和河豚進貨單據及菜品結算票據。

經查實,當事人自2017年5月起至案發時購進活河豚,宰殺製成菜品賣給消費者,貨值金額32484元。當事人構成了經營國家爲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食品的違法行爲,海滄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食品安全法》處罰沒款73萬餘元、沒收河豚70條的行政處罰,並移送公安部門進行行政拘留。

提醒

0.5毫克河豚毒素就能致命無解毒藥物 蒸煮燉不能去毒

在我市的水產交易中心,歸港的漁船一字排開,漁民們準備交易活鮮。他們偶爾也會捕捉到一些零星的河豚,這些河豚由於不能銷售交易,往往會被丟棄在垃圾桶裏,可偏偏常常被“有心人”撿走,銷售給願意冒死吃河豚的人們。事實上,這些野生河豚是相當危險的。

野生河豚的內臟、卵巢、血液、魚皮、魚頭等部位含有劇毒的河豚毒素,其中內臟和卵巢的毒性最強。食用野生河豚很容易因加工處理不當導致中毒。河豚毒素是自然界發現的毒性最強的神經毒素之一,0.5毫克就可能致人死亡。河豚中毒者一般在食用河豚後10分鐘~45分鐘就會出現中毒表現,也有人延遲至3小時後發病。中毒首先表現爲面部和四肢麻痹,可能伴隨噁心、嘔吐、腹瀉、腹痛等消化道症狀,進而可出現呼吸困難、抽搐和心律失常等,終致死亡。中毒者臨死時,意識大都清晰。

河豚毒素耐熱,在烹調加工過程中不易被破壞,長時間的蒸煮燉對去除毒素作用不大。需要強調的是,目前並沒有針對河豚毒素的特效解毒藥物,一旦中毒,通常只能採取催吐、洗胃等去毒措施和對症治療處理,救治成功率不高。因此,要珍愛生命,勿食野生河豚。

廈門日報社記者 沈彥彥 王元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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