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10時許,興安盟科右前旗居力很鎮前進村二組村民上墳祭祖時點燃的燒紙隨風颳至墳地周圍引燃雜草,火勢隨風蔓延,經全力撲救,幸未造成人員傷亡及羣衆財產損失。目前,該村民因涉嫌失火罪被科右前旗林業公安局刑事拘留。

  火災發生後,科右前旗旗委、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以及居力很鎮領導迅速趕赴火災現場,統籌協調,組織調動大青山林場快速撲火隊、察爾森林場快速撲火隊、盟消防支隊、前旗消防中隊等16家單位502人、68臺車輛參與撲火,15時20分將山火全部撲滅。

  經覈實,此次火災屬責任事件。興安盟對火災事件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在火災事件中負有領導責任的科右前旗政府分管領導,興安盟紀委對其進行了提醒談話,對旗林業和草原局主要領導,科右前旗紀委進行了提醒談話。居力很鎮黨委、政府對防火工作重部署、輕落實,對防火人員到崗工作情況沒有檢查,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行爲,在火災事件中負有主體責任,居力很鎮黨委、政府向科右前旗旗委、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並在全盟進行通報。

  居力很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對清明節防火工作措施不力、落實不到位,在火災事件中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科右前旗紀委對居力很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進行誡勉談話。

  居力很鎮黨委分管領導作爲居力很鎮前進村包村領導,在防火工作中沒有及時發現防火盲點並進行有針對性部署,對火災事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科右前旗紀委對居力很鎮黨委分管領導予以立案審查。

  居力很鎮林業工作站負責人、居力很鎮前進村黨支部書記未履行防火工作職責,防火工作人員安排不力,對火災事件負有直接責任,科右前旗紀委對居力很鎮林業工作站負責人、居力很鎮前進村黨支部書記予以立案審查。

  居力很鎮前進村村委會主任在防火人員請假的情況下,不及時調整人員安排,僅安排一人留在防護區防火,導致防火人員與着火點相隔較遠,致使火災發生火勢蔓延,負有直接責任。居力很鎮黨委、政府對其進行誡勉談話,並依據《嘎查村(社區)組織受紀律處分人員年度考覈報酬的處理意見》規定,扣發其年度績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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