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性婚姻不应使用专法,支持同志方近来已经谈了很多,譬如「差别待遇即是歧视」、「专法并不适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拒绝同性使用『婚姻』二字已违反748释宪」、「修民法事实上更简便」、「专法目前只是空中楼阁内容未知」等等。

我们还要讲个比较深层的事情:

异性民法、同性专法,将持续强化异同二分的印象,而这是我们所不乐见的。

人们直觉地假设「一个人不是同性恋就是异性恋」,这就是「单性恋预设」。双性恋、泛性恋的不利处境,与社会的单性恋预设非常有关。这导致了我们的存在总是不被看见、不被相信。

譬如人们总有错误印象,觉得「双性恋都要同时交往异同两性」,但这并不是事实。会有这个错误印象,就是因为「与单一对象交往的双性恋」,若与同性交往都被当成同性恋 ,若与异性交往都被当成异性恋了。只有同时交往两性的那种双性恋,才会被「相信」是个双性恋,却又要背负花心等等污名。

而这个错误印象,又反过来导致了双性恋在关系中往往更难被伴侣信任,进而导致了各种对双性恋的伤害。

这就是为何我们希望,不要再继续强化「异性/同性」这样的分类方式了。停止非异即同的二分法,停止以「交往对象的性别」来帮人作分类,将关系还原为人与人的关系吧。

因此,我们主张无论伴侣是什么性别,一律使用相同的民法婚姻规定。我们反对另立同性专法或专章,除了不接受差别待遇,也反对继续以制度强化异同二分。

当然,我们还是要提醒,就算婚姻平权,可预见人们还是难免觉得「与同性结婚是同性恋」、「与异性结婚是异性恋」。因此虽然制度的保障非常重要,观念的改变才是根本。

这也是同志教育之所以重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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