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男子去年担任桃园市某国中代课老师,却两度诱拐女学生上摩铁搞车震。(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黄男用假名拐骗少女外出打工,竟带对方进摩铁全裸共浴,遭台中地院判刑。(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陈玉/台中报导

台中黄姓男子在脸书上冒用「陈沛蓁」名义,发现14岁少女小玲(化名)发讯询问是否有打工机会,即用「陈沛蓁」联络小玲,要她在便利商店前等候,会有公司人员去接送,黄随后将她载进摩铁共浴、抚摸身体,更要她口交但被拒,事后被小玲母亲得知报警;台中地院依伪造文书将黄判3月、依性交未遂罪判6月。

判决书指出,黄男在去年3月间用自己手机以「陈沛蓁」姓名注册,并撷取网路不明女子的照片当作大头照,用此方式取得「陈沛蓁」脸书帐号。同年4月间,黄发现少女小玲在交友软体BeeTalk中发讯询问有无打工赚钱机会,便用「陈沛蓁」主动密讯对方。

黄用「陈沛蓁」帐号自称经理,询问小玲有无男友、与男友进行至何程度暨为何需要工作、想要何种工作等问题,小玲回答缺钱用、有跟男友抱抱过等语,黄随即向她表示将请公司人员前去接送,要她告知所在地点和穿著。

黄驾车前来,见小玲穿著国中运动服,明知道她未满16岁,仍载对方前往摩铁,进入汽车旅馆前,黄又再次探询小玲与男友进行至何程度等问题,并将自己衣物交与她遮掩校服,避免旅馆人员发现她是国中生。

随后2人进入摩铁,黄褪去两人衣著共浴,之后小玲走出浴室后,黄在房内开始抚摸她身体,进而要求她口交但被拒绝,她起身穿衣,黄遂罢手而未遂,更交给她1000元做为代价,驾车送她离去。事后小玲与母亲一同报案。

事后黄男坦承犯行,并跟小玲母亲调解成立,并给付完毕;法官审酌,黄曾与未满14岁少女性交被判刑2年,仍不思悔悟,但考虑已与对方调解完毕,对方也同意不追究,因此判予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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