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裡是全國最早一批投放公共自行車的,是永安自行車,市區定點停放,有專門人員管理,包括清潔,包括把自行車多的地方移到少的地方。

只要去交300押金就可以領張自行車卡,單位開證明的話只要100塊。1小時內免費,基本上可以說是永久免費。當然沒有卡的也可以支付寶掃碼開啟。

跟摩拜單車相比,永安自行車更規範,沒有亂停亂放的,一張自行車卡一張身份證,丟的也少。沒有亂停亂放,城市也很整潔,也創造了就業崗位。個人認為永安還是不錯的。

不讓摩拜投放不僅僅是錢的問題,如果摩拜能解決亂停亂放的問題,還是可以的


「市區突然出現很多共享單車,是誰投放的車子?不知道。是誰批准的?也不知道。」劉斌表示,共享單車是佔道經營,佔用公用資源,是違規的。必須經過批准。而且,六安市此前已經建了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政府一期投資4000多萬元,去年已經投入使用。經研究,城管局發出了通報,決定對摩拜單車進行處理。

佈局近百個城市的共享單車企業,為何偏偏在安徽六安「卡殼」了?摩拜單車安徽區有關負責人表示,共享單車是個新生事物,哪個部門審批、審批哪些內容等,不同的地方要求不同,有的地方城管負責,有的是市容局,摩拜單車已經在全國佈局了90多個城市,從沒遇到過類似安徽六安的問題。此前公司雖然沒拿到正式批文,但與城管局領導進行了非正式溝通,但是不明白為何投放後出現如此大的反差。

有網友說,如果政府設置的市場准入標準明確,企業就很好辦,就怕一些地方官員嘴上說真誠歡迎,實際中處處設卡,企業一頭霧水,跑一圈也辦不成事。

從企業躲迷藏、政府「停禁扣」,走向尋找「共同交集」

究竟共享單車屬不屬於佔道經營?「對於共享單車這一新生事物、採取什麼樣的城市管理手段,關鍵在於對單車如何定位。」同濟大學公共管理系主任諸大建認為,如果將其定位為完全的營運行為,佔道就不合法;但如果是將其定位成市場的行為解決了公共服務,那麼現有制度則有調整的空間。

交通運輸部管理幹部學院教授張柱庭認為,公共產品是向公眾、社會開放的。從這個角度看,單車公司提供了公共服務也是企業經營行為,不能因為單車公司收費,就叫佔道經營,這是有爭議的。否則,那是不是公交車道路上跑,也屬於佔道?普通人騎車上班賺了錢,也屬佔道?

日前公佈的交通運輸部牽頭、10個部委起草的《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表示,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是城市綠色交通系統的組成部分,是方便公眾短距離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駁換乘的重要方式。


應該肯定共享模式,其次對於現在共享單車在推廣鋪設中出現的問題已經越來越明顯。

其一是大城市數量巨大,企業為佔領市場大批量投放,導致路面交通嚴重受阻,嚴重影響了市民出行及行走的便利;

其二是缺乏標準和規範,兒童,青少年行駛安全問題堪憂;

其三是大量的鋪張浪費,幾家企業瘋狂的背後是為了什麼?個人信息安全隱患是否存在;

其四就是單車的停放真的讓人看了反感,本人從一開始的接受,到現在看到單車如垃圾一樣的堆滿地,從而變得排斥。

我覺得任何的新鮮事物應該要有試點,試點中政府對出現的問題統一規範後才能放開市場,而不是讓問題遺留暴露才出來解決,這個共享模式弊端也很明顯。很明顯政府應該劃定停車位,對文明用車,文明停放納入計分標準


任何項目在開始的時候,需要有一個可行性調查階段,主要包括幾大方面:政治、經濟、社會、技術,管理學取這四個字英文單詞首字母,形成了PEST分析法。

像摩拜單車這種投放單車的行為,更是涉及到當地日常民生的行為,前期一定要做好和當地政府的溝通並達成一致,地方政府相當於一個關鍵的幹係人,搞不定就要被搞。

如果政府有意向形成競爭,那就好好坐下來談談,或者一方為主,一方為輔,或者,一方壟斷,一方徹底退出,看溝通和利益分割能否達到雙方滿意的程度。


我是贊成共享單車的,那我就先說壞處吧,首先,安全問題,作為一款交通工具,行走在馬路上有一定的安全隱患,關鍵還有些小學生不用掃碼也直接開了,。。。麻痹的,太多了,不想打了,說好處,一句話,方便!停放影響市容不影響交通,不會騎就別瞎幾把浪!


現在永安行也有不固定車位的車了,談不上比較起來誰亂放的問題了。固定車位形式推廣這麼多年實際是沒有解決最後一公里的交通問題,不然摩拜根本不會出現。如果一味追求整齊,我看固定車位的也會臨時亂放是不是也取消,乾脆所有自行車都取消了你滿意了吧。胡亂停放是不好,不過這個和一些公司的策略有關,隨著競爭的發展和政策的完善,相信亂停放會改善。共享單車是個好東西,應該給它機會發展。


我們市從前兩年吧,政府開始投放公共自行車,基本上每個路口都有自行車點,商場廣場附近基本每個出口都有,每天都有市政的車輛到處轉,拉走損壞的車輛,補充新車輛。在app裏存兩百元的保證金就可以租車了,一個小時之內免費,超過了一個小時好像收費兩塊還是三塊。經常在網上看到哪個城市的自行車被故意損壞了,被個人私佔了,在我這就很少見到,因為超過一個小時不還回去扣得是自己的錢,所以沒人會不還車。每個自行車網點都有幾個樁是用來放損壞的車輛的,倒是經常見有損壞的車輛,但是真沒見過幾輛被故意損壞的車輛。我覺得這種公共設施真的是還要政府部門建設,比如我們這的自行車是有樁的,需要到點還,基本杜絕私佔和故意損壞的可能。共享單車為什麼經常被爆料出被損壞和私佔,因為當人覺得這個東西就放在馬路上,就像我撿的一樣,又不用付出什麼代價,我想佔有就佔有,沒人會管,這就會讓人表現出心裡的陰暗面,而一旦這種行為會受到懲罰,民眾認識到這東西是有人管理的,收到限制的,如果因為這個免費的東西需要付出代價時,基本沒人會沒事找事。因此我比較支持政府部門建公共自行車。但是政府部門建設可能會有比較慢或者不如共享單車的服務體驗好的情況,我覺得可以這些共享單車和政府合作,共享單車提供車、提供管理,政府部門負責基建。這樣可能會導致共享單車的收入需要分給政府部門一部分,但是我覺得現在這樣子共享單車每年車輛的損壞維修損失也不小吧。而且還被政府查封,鬧得這麼僵也不利於經營吧。


廣州市海珠區工業大道南大幹圍海珠創意園路段有很多共享單車亂停亂放堵塞人行道和機動車道上無人處理現在所有道路都堵塞,出行受很大影響希望媒體關注


此做法不對的,一:市政府投資建的公共資源共享是沒問題的。二:共享單車應該能和有樁單車共存的。三:現在各城市都是此模式經營,六安不要搞特殊(地方保護)四:注意是共享,有利的是廣大百姓。市政府此做法很不對。


共享單車的最大問題在於隨意無序的停放,不但經常擠占人行通道,甚至連機動車道都無所顧忌的停放,常常造成與己方便卻與人不便的情況,由於無法對使用者進行約束,給城市管理造成很大的混亂和困擾,也對城市交通安全帶來隱患。只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高度自覺的人文素質才能使共享單車真正的服務於市民,成為城市的一道靚麗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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