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狀腺與不孕症之間的確切關聯性,在基礎研究探討中與臨牀實證累積中仍無法一窺究竟。基礎研究中發現雌激素可能影響腦中「促甲狀腺素釋素TRH」之製造,在子宮內膜和卵巢濾泡細胞上也存在「甲狀腺素之接受器」與「促甲狀腺素TSH之接受器」,顯示甲狀腺的功能與抗體的確潛在著與女性生殖相關的互動。然而,其影響的層面,以目前的研究證據和大數據,尚未能結論出一個非黑即白的結果。有甲狀腺抗體(如TPO-antibody)的女性,甲狀腺功能未必受影響;曾有研究認為不孕患者有TPO-antibody的盛行率比受孕無礙的族羣高,其中尤以多囊性卵巢患者與子宮內膜異位患者為甚。另有多研究分析顯示擁有甲狀腺抗體的女性,經試管成功懷孕後自然流產的風險較高。至於卵子受精率、著牀率、懷孕率...是否受到甲狀腺抗體的影響,在不同的研究中正反結果不一。單有甲狀腺抗體而甲狀腺功能正常者,六次試管療程的累積懷孕率在研究中與沒有抗體者並無差別;但也有研究認為甲狀腺抗體會影響懷孕的過程、增加流產風險、降低活產率。是否需要統一篩檢「促甲狀腺素TSH」和甲狀腺抗體,不同的學術單位也持有不同的意見,但學理上可以確定的是;檢查TSH必須在「尚未進入人工生殖療程誘導排卵」之前、在誘導排卵後一個月內也不要檢測TSH,因為誘導排卵所造成超乎生理程度的高雌激素狀態,會暫時使TSH升高而造成對常態的誤判。

  本來就有甲狀腺功能異常(無論是亢進抑或低下),必須調整到功能正常再懷孕。甲狀腺功能低下(TSH遠遠超過4µ IU/ml),在進入人工生殖療程誘導排卵前最好補充甲狀腺素至TSH低於2.5µ IU/ml;經試管嬰兒療程成功懷孕後,可能在妊娠5~7週就要檢查是否需要增加藥量、並且在第一孕期要每4~6週檢測一次、第二孕期與第三孕期也要各再確認一次,以期治療效果能維持TSH在第一孕期不超過2.5µ IU/ml、第二孕期不超過3µ IU/ml、第三孕期不超過3.5µ IU/ml。至於TSH不超過4但超過2.5µ IU/ml者,若有甲狀腺抗體,建議補充甲狀腺素至TSH<2.5µ IU/ml,但無甲狀腺抗體者是否要補充甲狀腺素,並沒有很確切的定論,可以重複檢測確認持續超過2.5再考慮補充;IVIG的角色目前尚無定論。如果單有甲狀腺抗體,但甲狀腺功能良好,人工生殖用藥期間需要治療嗎?目前並沒有定論,但孕前、懷孕後,皆應監測TSH是否超標。

 連續數次流產的女性朋友,除了可能是染色體問題、免疫問題、子宮內腔問題(感染或結構異常),也必須確認甲狀腺的情形,根據檢查狀況是哪個環節需要矯正,再跟您的醫師討論喔!

 

參考文獻:
1. Thyroid function and IVF outcome: when to investigate and when to intervene? Curr Opin Obstet Gynecol 2016, 28:191–197

2. The impact of thyroid autoimmunity on IVF/ICSI outcome: a systematic review and meta-analysis. Hum Reprod Update (2016) 22 (6): 775-790.

3. Impact of thyroid autoimmunity on cumulative delivery rates in in vitro fertilization/intracytoplasmic sperm injection patients. Fertil Steril. 2016 Jul;106(1):144-50.

4. 2014 European Thyroid Association guidelin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subclinical hypothyroidism in pregnancy and in children. Eur Thyroid J 2014; 3:76–94.

5. Practice Committee of the American Society for Reproductive Medicine. Subclinical hypothyroidism in the infertile female population: a guideline. Fertil Steril 2015; 104:54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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