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綜合方案),對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提出了多項舉措,其中包括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調整社保繳費基數政策、加快推進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提高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比例、穩步推進社保費徵收體制改革、建立工作協調機制等八項改革內容。

  “綜合方案發布的非常及時,至少擁有五大亮點,這些亮點甚至在今年的兩會上都沒有被提及過,方案主要體現了‘綜合’二字的創新與突破。”4月4日,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核心成員董登新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過去進行的大都是單純的社保降費,這次則是綜合考量,比如,這次提出了社保降費不光是爲了給企業減負,同樣是要完善社會保障制度。

  同時,據記者瞭解,綜合方案首次提及了降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費率。

  機關事業養老保險費率納入降費範圍

  記者通過梳理綜合方案發現,第一條就是要求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其中,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包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

  “2016年4月份第一次進行職工基本保險降費的時候,只提及了企業繳費率的下降,同時,在今年兩會期間,也只提了企業繳費率下降的內容,這容易導致制度上的撕裂。如今,綜合方案第一次涉及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一起將僱主的繳費率都統一降到16%的這個提法,這一提法非常非常的重要,尤其是對後續的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有着非常重要的意義。”董登新表示,這是綜合方案的第一大亮點。

  此前,我國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的養老保險進行了制度上的並軌,然而,無論是2016年的降費改革還是今年兩會上提及的降費,均未涉及機關事業單位這一羣體,有悖於此前推進的養老金制度的並軌。如今,綜合方案無疑彌補了這一漏洞。

  同時,綜合方案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高於16%的,可降至16%;目前低於16%的,要研究提出過渡辦法。各省具體調整或過渡方案於2019年4月15日前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

  “這是綜合方案的第二大亮點。過去,我國各地養老保險繳費費率不統一的問題無人提及,只是強調費率要降到多少,如今,第一次不光提及了要把全國的繳費費率統一到16%,同時強調,低於16%的也要拿出來過渡方案,有利於實現繳費費率的全國統一。”董登新表示,不過,對於具體的過度方案,綜合方案裏並未提及。

  據記者瞭解,廣東、浙江等經濟發達省份的養老保險費率爲14%,廈門經過下調後也只有12%,在全國屬於較低的水平。

  社保轉交稅務機構將採取分步走

  除此之外,綜合方案要求穩步推進社保費徵收體制改革。具體而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職工其他險種繳費,原則上暫按現行徵收體制繼續徵收,穩定繳費方式,“成熟一省、移交一省”;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費和城鄉居民社保費徵管職責如期劃轉。

  “這是第三個亮點,非常的重要。此前,原本應於2019年開始的社保移交稅務被暫緩實施,如今,此改革選擇了分步走,也就是不涉及企業繳費的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費和城鄉居民的社保費一步到位切換到稅務機構統一徵繳,而企業部分的話,採用了慢慢過度的辦法,成熟一個省再移交一省,這是非常人性化的一個安排。“董登新稱。

  而就在要求穩步推進社保費徵收體制改革的部分還有這麼一句話:合理調整2019年社保基金收入預算。

  衆所周知,每年社保基金收入的預算都已於前一年上報,今年的預算也不例外,而此次大幅降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率則是在今年全國兩會時才被提出,因此,各地社保基金收入的預算都將會面臨減收的局面。

  “此次降低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率,將會導致今年的社會保險收入減收幾千個億,爲此,要求各地方政府都要重新調整這個預算,這是比較及時、也是非常重要的。”董登新表示,這個是綜合方案的第四個亮點。

  同時,此次綜合方案加大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的力度,將2019年基金的中央調劑比例提高到了3.5%,進一步均衡各省之間養老保險基金負擔,從而,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這是第五個亮點,綜合方案第一次突破了從社保繳費這個單一角度考慮問題的做法。這次方案的內容不光是將中央調劑金上繳比例提到了3.5%,另外,明確要求2020年底前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從而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省級統籌。”董登新表示,這部分內容非常重要,裏面涵蓋了幾個要點,也就是要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現全省費率統一,全省基數統一,全省統一徵繳。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