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已經將他的現狀說明白了,我就做個補充和分析吧。

他的學歷是研究生,從04年開始在中國科學院微電子研究所工作,現在為助理研究員。他從04-09年為教育經歷,09年到現在為工作經歷。

助理研究員為中級,對應大學職位為講師。大概升遷路徑如下:

研究實習員(初級)—助理研究員(中級)—副研究員(副高)—研究員(正高)

具體要求如下:

可以看出,若學歷是研究生,那麼從研究實習員到助理研究員三級需兩年,從助理研究員到副研究員三級需五年。

即便將他從04-09年這五年在研究院的教育經歷無視掉,那麼他從09年到現在也已經幹了九年。考慮到他從清華畢業,再加上他確實發表了一些看起來過硬的論文(而且有些是在09年以前發的),因此有理由認為他不存在能力上的問題。

由此可以猜測,十六年前的事對他不可能沒有影響,而他的升遷之慢很可能是這一點的某種體現。

必須明確的是,這事本身就是他自己作。從法律的角度出發,沒讓他蹲號子已經是很寬容了。用個有趣的比方,道德與智商的關係就像是正負號與絕對值的關係。道德有問題而又智商高,纔是最可怕的情況。

我真正好奇的是,這一記洛陽鏟,是誰揮的?又是怎麼想起來的?這......恐怕就很值得玩味了......

————

謝贊~

· 有人說他早已經是副研究員了,而且學位是博士,還找出了相關圖片。究竟哪個是事實我也不確定,但這未必影響我的邏輯:對於博士生而言,只要過了實習期就可直接幹助研二級,而以博士學位幹助研只需兩年就可升副研;而副研到正研則需五年。所以相對於已經經過的時間,他很可能仍然受困於自己的過去。

當然我承認,助研到副研和副研到正研的難度確實有很大可能不一樣,何況中科院升遷難度究竟如何也不確定。所以我前面的話大家就當一家之言隨便看看吧。

不過可以肯定的是,這一記洛陽鏟,實在有點蹊蹺......

· 參考了各種評論與其他回答,關於這一記洛陽鏟的解釋有這麼幾個:

1,到了評級評職稱的時候了(這個真心有點黑);

2,幹得不錯而又升遷無望於是打算跳槽,原單位為留人施絕戶計(這個也夠狠的);

3,路人甲(不知道他得罪過誰,當然也不排除真遇到純粹只是好奇的路人甲了);

4,他自己(閑的蛋疼麼......);

5,洛陽鏟想活動活動身子(陳獨秀你給我坐下);

6,冥冥中是熊在揮鏟子/熊託夢給洛陽鏟(陳獨秀都沒你秀);

7,熊在這十六年裏轉生並成長為知乎er(何時才能像你這麼秀......);

8,大V @劉博洋 揮的(雙擊666);


也許再過個幾十年又是一位王攀先生吧


活得很好,其他的包括刑法原文都不讓說,說了就「違法」。

(請看置頂評論中我的兩條。原回答內容在評論中列出。)


補充:這條回答指出,劉海洋早已升副研了

當年用硫酸潑熊的清華大學學生劉海洋現在近況如何??

www.zhihu.com圖標

一天不見一大堆陰謀論的,這個問題變得和其他的「xxx近況如何」不同了,頗為有趣。

我來翻譯一下:

問題「當年用硫酸潑熊的清華大學學生劉海洋現在近況如何?「 等於 「惡有惡報嗎?」

我是看了 @癲癇兔子 的回答點進來的,並使用谷歌搜索,獲得了劉海洋的公開信息。和當時其他答案的結果一樣:「 惡沒有惡報。」

惡沒有惡報本身是令人憤慨的,這就是會有人回答這個問題並引發很多人共鳴的根本原因。(這也是後來有些陰謀論者不能理解的一點。)

然後評論區出現了一個咬文嚼字的槓精,張口就罵人不識字,於是我搜索了一下類似案例,補充了一個同樣殺熊但按照刑法獲得五年刑期的案例。(該槓精繼續張口罵人不識字並繼續咬文嚼字,我直接拉黑之,現在他在玩陰謀論說是我把他禁言了)。

這裡本回答就變成了:有時候惡有惡報,有時候惡沒有惡報。

然後馬上出現了兩撥人:原諒者,和陰謀論者(也有同時是原諒者和陰謀論者的)。

原諒者很好解釋,就是一種同理心:我如果做了錯事,我不希望被別人揪著不放。所以「雖然惡沒有惡報,但是過去這麼久了,可以原諒他。」

陰謀論者就比較有趣了:「選擇不原諒惡的人,本身就是惡!」 並認為凡是因為「惡沒有惡報」而憤慨的人,大約是收了別有用心者的好處。

(你說我一個長期旅居海外的程序員,怎麼就變成摻閤中科院評職稱的打手了呢?另外中科院這羣研究員的工資真的比我高嗎,我十分懷疑他們能不能付得起我的工資(手動滑稽)。)

然後這問題就突然火了。根據上面分析,這個問題實際上是對「惡有惡報嗎?」這種經常引起爭論的問題的討論,又涉及陰謀論這種羣眾喜聞樂見的要素,火也在清理之中;然而這時突然上熱搜榜,那個熱度數值是不正常的。原因不明。(然而從知乎刪我答案來看,陰謀論者口中那個花錢僱知乎煽風點火的某人大概錢沒給夠,手動狗頭)

更有少數思想者,開始指出劉海洋事件本身的心理學原因、社會原因等等。

這個問題於是變成了:

惡有惡報嗎?惡應該被原諒嗎?不原諒惡本身是惡嗎?惡是應該忘記的嗎?知乎是惡嗎?我國的科研系統的人物和制度是惡嗎?什麼是善惡?

這麼一個問題,大家各有各的想法,展示出了各種人性,已經快開始向哲學領域進發了,超有趣的。其實這個問題還有很多有趣的點可以繼續延伸,感覺每個都可以新開個問題,例如:

  • 這個問題下,已經沒有人在考慮保護動物這一問題了。這是一種怎樣的現象?
  • 有比較激進的原諒者認為,不原諒則意味著將人逼死,是網路暴力。問題來了,輿論增加了道德的規制力度,也是必要的,那麼網路輿論和網路暴力的界限在哪裡?
  • 以陰謀論的思想,毫無證據地指責別人是惡嗎?
  • 陰謀論和謠言的界限在哪裡?
  • 知乎的推薦演算法是否存在bug?


不要幻想惡有惡報,

現實中這類人往往活的很滋潤。


你們恐怕是弄錯了,人家早就是副研了。。。。


@無風亦破浪 在回答中問這記洛陽鏟是誰揮的,我來承認一下,是我揮的。

首先劉海洋跟我名字相似,因為他這件事當年人人皆知,從小我就經常被人念錯名字為劉海洋。

其次前倆月有個同學私信,問我latex的事情,原來是把我誤認為搞latex的@劉海洋了,我除了告知該同學應該去找這位劉海洋大大以外,也很好奇搞latex的劉海洋是不是當年的清華學生,所以找到了知乎上的這個問題,進行了關注和邀請回答。(這個問題是2017年被人提出的,誰提的我不知道,我只是今年8月左右重新發現並加熱了這個問題……)

如果給兩位劉海洋大大造成了困擾,我感到非常抱歉。


劉海洋 北京人 單親工薪家庭 1998年考入清華

也就是說事發時他是大四學生

2002年2月他將硫酸摻入飲料中投餵狗熊

而在此之前他還如法炮製用火鹼投餵了一次,但他覺得熊熊反應不明顯,效果不滿意。

結果:

三隻黑熊一隻馬來熊一隻棕熊共5隻熊被不同程度燒傷。無法進食無法行走,傷勢最重的一隻黑熊雙目失明,整個口腔氣管灼傷嚴重。

懲罰:

判處故意毀壞財物罪,免予刑事處罰。學校記過留校觀察。

我覺得不公平。

我能理解國家社會對一名人才的愛惜,可他是個邪惡之人,一個心懷邪念又敢於付諸行動的人。

清華學生後來給動物園捐了一萬多塊錢

也有好的消息,雖然有一隻黑熊眼睛瞎了,但後來五隻熊傷勢逐步恢復,現在活的很好。

哈哈哈騙你們的啦!

其實五隻熊後來都死了

其實五隻熊後來都死了

其實五隻熊後來都死了

資料整理於網路,有不實的地方請指正



北京4月30日電 昨日上午,備受關注的「劉海洋硫酸潑熊案」在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宣判,法庭判決被告人劉海洋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免予刑事處罰。
公訴機關認為,劉海洋的行為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劉海洋的辯護人則辯護,劉海洋傷熊的行為不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而且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其主觀動機是做一種實驗,輕信熊的皮厚且嗅覺靈敏能夠避免,因此是過失行為,不構成故意犯罪。記者瞭解到,如果不出意外,此前被給予留校察看處分的劉海洋將在今年6月份取得清華大學的畢業證書,並準備繼續攻讀清華大學研究生。來自百度。

不知道碩士研究生導師壓力大不大?

假如論文不給過,

一瓶硫酸潑過去……


還有妹子敢嫁他嗎?怕不怕半夜睡著了給你潑硫酸


潛在的反社會主義者。

等他根深葉茂,應該就能不動聲色的殺人了吧?

硫酸潑熊這種事情,只是他年輕的時候手段尚不圓滑熟練的實驗罷了。

說為什麼現在提的討論是非常無所謂的,不管是不是陰謀,也不能抹殺他本來的反社會人格


就算是有人為了別的目的翻出來這件事,那也是他應該承受的結果吧。


別讓這話題沉了。遲到的正義總比沒有好。

別讓這話題沉了。


科科。

劉海洋當真無辜,是競爭對手當年逼他用硫酸殺熊的!也是競爭對手讓他免受應有的法律懲罰!

劉海洋平平安安過了這麼久,現在又出來翻舊賬,你說這個競爭對手是不是罪大惡極?

就是可憐那幾隻無辜的熊了。


這事情不應該被忘記。

一個蓄意虐待動物,以殘忍對待動物為樂的人,不應該輕輕鬆鬆就逃脫了罪責。

可能這件事情已經過了追訴期了,但我會記得,並且在偶爾想起來的時候講給不知道的人聽。

有人說知乎er被人當槍使

但是在這件事上其實我不介意被當槍使

就當做是一樽還酹那五隻枉死的熊吧。

清華大學

劉海洋

用硫酸

虐待五隻熊,致死

由於清華大學學生的身份,逃避了法律責任

希望能知會所有可能與之有交集的人

來自

@中型世界主義路燈收集的資料中國科學院劉海洋頁面鏈接:http://sourcedb.ime.cas.cn/zw/zjrck/201611/t20161125_4702114.html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鏈接:http://www.chinalawedu.com/new/21603a21609a2011/2011316wangyo105745.shtml劉海洋事件的結果:http://www.people.com.cn/GB/shehui/44/20030501/983208.html同樣殺了動物園的熊被判五年的新聞鏈接:http://www.people.com.cn/GB/huanbao/55/20020920/827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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