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濃烈長久的好?還是平淡長久的好?還是時淡時熱的好?

第一任,我們倆互相寵愛。和她在一起很舒服。兩人愛的濃烈,熱戀了三年。但是後來因為兩人家裡原因散了。那是我初戀

第二任,她只是對我有好感。

第三任,異地,付出不對等。和她在一起的時候很是寵,什麼都我來做,後來平淡期,每次去(平均一個月去一次)都給她驚喜,夏天帶她見了父母,在我這呆了半個月。後來因為其中一個月去的頻率太多(做錯事自願寫檢討3000多字,當面陪她賠罪找她),第二個月就沒去,(去一次開銷太大,路費就一千多);由於對她寵愛太過,開始死作,臨年終很忙,就稍微冷落了她,和她分手不到幾天她就和她前任複合了。還在我這秀她前任多好,她前任對她冷,就是偶爾對她好。我是對她一直很寵。

看著我曾經那麼金貴的人,到了別人那裡很下賤。心裡很不是滋味。

第四任,說我太愛她了,給她壓力太大了,我也在剋制愛的量。

我現在在反思,愛需不需要濃烈?還是愛的太多,對方其實也沒有那麼愛你?我以為愛可以打動一個人呢,但是最後發現感動最多的,最受傷的永遠是付出最多的那個。我也在剋制愛和付出,但是那些無微不至的關心,還有想念真的不好控制。


愛是相互的 你只是愛的很認真 我覺得沒錯


太濃烈的愛,未必有人承受的來

細水長流。


謝邀

清淡長久,可能有時吵個小架效果更好。濃烈的愛只會帶來一時的甜蜜,時間久了,會疲憊,會膩。而時冷時熱,似乎更像是你想其她了才親密一會,更會導致感情破裂。


你就是,有點,用力過猛的感覺,所以女孩子們感覺到壓力了,於是隻好作罷。


不需要,太濃烈,就越難過,越敏感,感情雙方需要保持距離,


看你遇見什麼樣的人,如果你有一定的領悟那麼想要找到對的人很難,但去找到以後一定終身難忘!


以下個人觀點

生活離不開平淡二字,愛情如是。追求平平淡淡的愛情故事,就好像經營婚姻裏的柴米油鹽醋。

我認為的愛情,不僅是恰到好處的喜歡,還有雙方對兩個人未來的規劃。兩個人為了愛情更加努力成長,變成更好更優秀的人,共同的努力會促進愛情的成長,相互鼓勵會使愛情更加堅固。人的一生中會遇到許多的人面桃花,很多隻是路人,每一次我都是抱著一種學習的心態,我努力去成長去學習,希望對方能從我的身上學習到更多好的有用的東西,離開的時候他們或許會變得比以前優秀,不能相伴餘生,那就帶著最好的祝福離開。我也很感謝他們給我帶來不一樣的見解和經歷,分手後不去詆毀不去傷害,做到好聚好散。

愛情裏無分對錯,愛過了就算值得了,也不要去後悔,沒有回頭的機會。倘若於心有愧,就對下一個做得更好,慢慢讓自己變得更好。

愛情需要細火慢燉,可能還沒遇上對的人。那個人可以跟你勢均力敵,也可以不計付出勇往直前地陪你浪跡天涯,加油??


看個人吧,有的人喜歡,有的人不喜歡,你只是沒遇到對的人而已

子非魚,安知魚之樂?

沒什麼固定答案的,有的人就是喜歡濃烈的感情,你平淡點說不定人家還覺得你不夠愛她呢


濃烈 代表在乎

在乎,一定會讓你感覺濃濃的愛意

愛,需要認真;

愛,需要在乎

認真+在乎= 濃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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