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華大基因(300676.SZ)公告稱,因訂單型收入確認依賴的系統存在漏洞、部分項目型收入覈算與會計政策不一致以及規範運作程度不高三方面問題,公司收到由深圳證監局開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具體來看,在訂單型收入確認依賴的系統存在漏洞,相關收入覈算不規範方面,深圳證監局在對華大基因的現場檢查中發現:其訂單型業務存在跨期撤銷交付並導致相關收入成本覈算跨期問題,使得華大基因2017年少計收入50萬元、淨利潤42萬元;第二,華大基因訂單型業務存在樣本編碼重複並導致收入重複覈算問題,使得上市公司2017年多計收入38萬元、 淨利潤32萬元。此外,深圳證監局還對華大基因以郵件方式對外發送檢測報告的業務規範性提出了質疑。

  在部分項目型收入覈算與會計政策不一致,致使相關收入覈算不規範方面。公告顯示,部分項目複覈日期與發送結題報告發生時間或對方郵件回覆確認時間跨度超過30天,相關收入覈算與會計政策不一致,並因此存在收入確認跨期問題。因上述情況,使得公司2017年多計收入1327. 94萬元、淨利潤1244.94萬元。

  而在規範運作方面,深圳證監局調查發現,華大基因存在關聯方員工參與公司研發、審批和項目跟進工作與向關聯方預付款項金額超過合同約定等情況。

  針對上述問題,深圳證監局對華大基因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要求華大基因董、監、高人員加強證券法律法規學習,增強規範運作意識;對包括業務系統在內的IT系統存在的漏洞進行自查糾正,確保信息系統與業務流程的有機銜接以及強化財務部門與業務部門的銜接。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