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出席凯达格兰基金会13周年感恩募款餐会。(图/记者张一中摄)

▲陈水扁。(资料照/记者张一中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32年前涉嫌新竹金瑞珍银楼抢案,最后遭判刑15年定谳的苏炳坤,终获高等法院判处无罪。当年特赦苏炳坤的前总统陈水扁很感叹,69岁的苏炳坤等了14年才有总统特赦。特赦后再等18年才再审成功,「阿扁再等32年,18年,早已不在人间!」更直言特赦是总统的政治特权,并不是是要不要的问题。

本案案发于1986年3月23日凌晨,检方指控苏炳坤伙同员工郭中雄,侵入新竹市金瑞珍银楼窃盗,遭发觉后竟由郭中雄持菜刀砍杀店东陈荣辉。苏炳坤遭判刑定谳后,提出4次再审,检察总长也为他提出4次非常上诉,都无法推翻有罪的结果。他1997年入狱服刑,2年多后获得陈水扁特赦,并提出第5次再审。这次终于成功获得法院支持,重启再审程序,而再审程序中,提起公诉的检方也罕见地为被告作无罪答辩,因此苏炳坤获判无罪。

陈水扁回亿,2000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时决定无罪特赦苏炳坤,相关人士各持不同意见,但他仍然坚持无罪特赦苏炳坤,「罪与刑」全都赦免,而今18年后再审无罪,也证明当年他是对的。

陈水扁说,苏炳坤并没有道歉、认错、认罪,特赦是总统的政治特权,而不是要不要的问题,更感叹「69岁的苏炳坤等了14年才有总统特赦。特赦后再等18年才再审成功!阿扁再等32年,18年,早已不在人间!」

▼▼▼新勇哥物语193全文▼▼▼
—等了32年才再审无罪的苏炳坤说太晚了,人生都毁了!

勇弟:69岁的新竹商人苏炳坤被控在32年前,1986年3月23日,涉嫌持刀抢劫银楼遭判刑15年确定。他坚持遭刑求冤狱,曾逃亡被捕,苏义父为他上吊「死谏」,入狱服刑2年后,也就是2000年12月10日,由前总统陈水扁对他特赦免除罪刑,不只不必关,罪刑宣告也都无效。去年他声请再审,高院再审庭审理后,5月8日为苏炳坤平反判他无罪。本案也创下司法史上总统赦免后获再审且改判无罪的的首例。

勇哥:高院审判长周盈文宣判后表示,本案因「警察机关刑求取供」,「检察官草率起诉」,再加上前审及最高法院「没有落实无罪推定」,造成苏炳坤受冤,高院表达同情与不舍,「希望苏先生的苦难换来司法改革」。

苏炳坤:无罪是最好的父亲节礼物。(哽咽)太晚了!说良心话,我高兴不起来、我本来就无罪。就好像被刀割到,伤口好了还是会有伤疤。司法亏欠我卅多年,我好好的人生被害成这样,事业没了、人也老了,现在有时想起这件事还会掉眼泪,「心很痛,人生都毁掉了」。

救援团体司改会执行长陈雨凡:肯定苏案是司改进步的指标性案件,「握有权力的人要更谦卑地去承认、面对、改变错误,司改才有成功的一天」。

义务律师尤伯祥:(苏炳坤共被关押943天。刑事补偿金若以一天5000元换算,预计可获得417万5000元)失去的人生无法补偿。

小勇:从苏炳坤案看扁案,好像也差不多!?

勇哥:记得2000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阿扁总统决定无罪特赦苏炳坤时,相关人士也有不同意见,认为总统赦免特权不能变成第四审。何况苏炳坤案是一般刑事犯罪的社会事件,总统不应介入去做政治处理。如果总统要行使特赦,也不要连「罪」也免除,免除其刑之执行就好了。最后阿扁总统仍然坚持无罪特赦苏炳坤,「罪与刑」全都赦免!18年后再审无罪,证明阿扁总统是对的。

小勇:阿扁总统特赦苏炳坤之前,苏本人有没有提出再审或声请非常上诉?

勇弟:苏炳坤服刑时,检方发现苏遭诬陷,高检署四度为他声请再审,检察总长也四度声请非常上诉,都遭法院驳回。法务部在2000年建议时任总统的陈水扁特赦。苏获特赦后,一再争取再审,但也前后花了18年才如愿。

小勇:高院再审合议庭也指出,苏案主嫌郭中雄庭讯证称,他是遭警刑求,逼他「咬出几个出来」,才拉有宿怨的苏炳坤凑数。银楼老板陈荣辉指认歹徒「好像」是郭与苏。结果证明所谓共同被告转为类似「污点证人」乱咬人,不是不会发生。即使「目击证人」也会指认错误!假如还有检察官「教唆伪证」,故入人罪,问题更严重。

勇弟:请问苏炳坤有没有道歉、认错、认罪,不然阿扁总统为什么要特赦他?

勇哥:特赦是总统的政治特权。这是要不要的问题!不用认罪,不用道歉,也不用感谢!

勇哥:69岁的苏炳坤等了14年才有总统特赦。特赦后再等18年才再审成功!阿扁再等32年,18年,早已不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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