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張偉編曲抄襲不是一次兩次

本人不以為恥反以為榮這次新歌又被爆出來歌詞抄襲豆瓣用戶@宋小君的詩

大家討厭郭敬明、唐七抄襲,為什麼到了大張偉這就這麼包容呢?

難道就因為他承認自己抄襲麼?如何看待大張偉這種抄襲成性且毫無悔意的音樂人依舊在娛樂圈混的風生水起並且擁有大量的腦殘粉追捧呢?


你的題目抄襲了大張偉的話「音樂裁縫」謝謝

這是一個消費主義當道的時代,文化價值在社會構成中呈現的只有商業價值。在這一背景下,凡是有商業價值的東西,不管你是東拼西湊還是全盤抄襲,只要你有市場,都會有人買賬。大張偉這種「音樂裁縫」正是乘著這一陣東風並把它玩得最溜的一批人。他對音樂沒有任何真正的追求,所以對於他來說東拼西湊的東西依舊可以被稱為作品,只要不是完全一模一樣就不是抄襲,對於他而言音樂只要存在商業價值就足夠了。而多數消費者也和大張偉一樣,不在乎精神和文化價值的可貴,也不會以發展的眼光來看待音樂市場。甚至於,他們根本就不懂到底什麼是抄襲。

關於抄襲這件事,要辯證看待,作品和作者兩者是一個事物的兩面,分開分析,整體判斷。大致有以下幾個情況:

1.作者有意的模仿,作品和被模仿的作品相似度高,那麼作品是抄襲無疑,就算製作更精良也是抄襲,並且毫無價值,比如大張偉早期有幾部作品。(這個沒得洗吧,本人承認的)

2.作者有意的模仿,作品和被模仿的作品相似度並不高,有時候會出現多部作品拼湊而成的情況,這種作品或許從作品本身來看算不上抄襲,但從作者意圖的角度出發,依舊是抄襲。比如大張偉近兩年來的部分作品。(這個也沒得洗吧,本人在採訪中親口說的)

3.作者有意模仿,作品和被模仿的作品相似度並不高,原創部分佔比遠大於模仿部分,並有了質的提升,這可以不算抄襲,甚至可以說這一點就是模仿、致敬、抄襲之間的本質區別,也是音樂發展的諸多途徑之一。

4.作者無意模仿,兩部作品卻相似度很高。到了這裡,又需要拓展出另一個問題了,就是作者水平的問題了。作者水平高,那麼這就不算抄襲,一個有水平的製作人都會有一套自己的體系,兩個體系所根植的內核顯然是不同的。而兩個體系之間偶爾產生一個共同的交集區間並不是不可能的事情,這與抄襲有著本質上的區別,這叫撞車。

那麼如果作者水平低呢?

一個鮮活的例子,就是李袁傑的《離人愁》。在他看來作品是他自己原創的,是他自己想出的旋律。可是事實呢?這不過是他潛意識中對已熟知旋律的一種再呈現罷了。顯然,這在主觀上不算抄襲,客觀上說他抄也有點牽強,但從價值的角度出發,這樣的「原創作品」和抄襲作品沒有任何區別,一樣的垃圾。

我們並不能確定大張偉的所有作品都是靠抄襲、東拼西揍而來的,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在主觀上沒有誠意,在客觀上沒有水平。這樣的一個「音樂裁縫」,卻還有這麼龐大的粉絲羣體,這絕不是大張偉一個人的問題,而是時代的問題。在這個資本至上,消費至上的時代,這些可笑的現象,不過是大環境下一個渺小的縮影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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