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学律

首发 | 学律留学顾问中心(微信公众号ID:TopLawSchool)

工作占据了我们每个人人生中的非常大比例的一段时间,有一份钱多事少离家近的工作是几乎每个人的梦想(当然有的人的梦想是不工作),离家近我们今天先不说,我们先来谈谈钱多+事少能否实现。

从法律界的情况来看,似乎不太可能。

随著2018 Am Law 100榜单的揭晓,各项律所数据均已出炉,其中一项数据就是人均billable hours。我们知道billable hours指的是律所面向客户的按小时收费时间,律师通常都有billable hours的指标,而且指标的完成情况和律师绩效表现挂钩,billable hours高的律师可不只是为了一个劳模的称号,通常这也意味著更高的奖金,毕竟多劳多得的道理在律所也是一样的。

最辛苦的律所

那么Am Law 100的律师每年要完成多少billable hours呢?

我们来看两个数据:

我们看到,在业界以专利诉讼领域著称的律所Fish & Richardson以人均1916小时的「成绩」成为2018年Am Law 100律所中的劳模;而最高单人billable hours则被另一家律所Fox Rothschild的律师所获得,这家律所曾有律师在2018年的billable hours达到了骇人的4200小时!我们按照每年工作260天(假设有双休)来算,每天的billable hours高达16个小时!每天工作16小时在常人看来已经是非常疯狂了,每天bill 16小时那简直…这位律师想必是没有假期而且不用睡觉的吧。

前一阵子声称自己要做一名律师的美国真人秀女王卡戴珊最近也吐槽了大所的工作时长,认为一天工作14小时的话,就不可能有自己的生活。

卡戴珊和丈夫Kanye West

在上周日的 Keeping Up With The Kardashians 节目中,卡戴珊向丈夫大吐苦水,认为美国的律师都是没有一丝同情心的人。

她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一天要工作14个小时的话,我该怎么养育下一个孩子,又该怎么学习和读书呢,这一切的一切都不可能做到。

想要钱多,就不可能事少

一年可以bill 4200个小时的神仙固然是少数,但是大所律师在billable hours方面普遍压力不小,也是一个事实。大家也许会好奇,大所律师需要完成多少小时的billable hours才会有奖金呢?

碰巧就在最近,纽约市历史最悠久的律所、成立于1792年的大所Cadwalader就被律师爆料律所在奖金发放机制上的「变卦」,将年度billable hours的最低要求从1800小时上调至1900小时,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是怎么回事吧。

「New year, new bonus structure」。这是在Cadwalader流传很广的一句话。在2018年11月,该所宣布了和主流大所接轨的奖金机制,其中1年级律师可以拿到15000美元的奖金,而2011年及更早入职的律师则可以拿到10万美金的奖金。但是要拿到奖金的话,律师的billable hours须达到至少1800个小时,对于billable hours特别高的律师,奖金将在以下基础上再涨20%。

但是现在Cadwalader决定,要拿到新一年的全额奖金,律师需要在1800小时billable hours的基础上再加100小时

据知情者透露,就在短短几年前,Cadwalader连具体的最低小时数都不规定,如今却在本来就不算轻松的指标上又加上额外的负担,业界担心这是受到了一种律所界大环境的影响。

知情人士说:「Cadwalader已经在后悔自己去年的慷慨,并且已经开始让律师降低对明年奖金的期待——律所的管理合伙人今天发了一封邮件给大家,宣布明年的billable hours要求将提高100小时。

律所新的奖金机制戳痛律师的点在于——就在两年前,Cadwalader还没有最低billable hours的要求,所以我们经历了从无到有,然后现在又要面对更高的最低小时数要求。」

Cadwalader规定的1900小时的最低billable hours已经非常接近这次Am Law 100中的劳模律所Fish & Richardson的人均1916小时。诚然,确实有律所的billable hours比Cadwalader还高,但是让这家律所的律师感到受伤害的是,2018年被认为是律所发展得非常好的一年。

许多律师认为:如果说2018年是律所比较困难的一年,那么工作压力的增加可能还比较容易理解,可2018年偏偏是大家都在谈论Cadwalader的业绩有多么出色的一年,每个人都在说合伙人利润上升了多少,上升幅度是Am Law 100中最高的之一等等,如果律所的日子真的过得这么滋润,那么为什么要在这个时间点减少律师的福利呢,要减也应该等到一个业务衰退的时候。

但是面对律所的新规,纵使律师们心有不满,他们能做的也非常有限,大多数律师不是我们在某些地方看到的玻璃心新人,动不动就辞职。何况跳槽也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果没有更好的出路,想必大多数律师还是会去努力完成那1900个小时的billable hours的吧。从积极的方面想,从1800小时到1900小时,工作量也就增加了6%不到。

小结

钱多事少离家近,如果你的工作是这样的,那么请暗自庆幸吧,也不要到处和人说,以免招来嫉恨。没有这份运气的各位也不必沮丧,因为这才是世界的常态。想要钱多就必须多做事,起码在法律界是这样的。

不努力又何来的甜头呢?

加油吧,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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