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人壽總部。(圖/記者李蕙璇攝)

記者李蕙璇/臺北報導

媒體今天收到一封未署名的「南山人壽內亂大鬥爭!」檢舉函,並同時向金管會陳情。南山人壽則說,將追究法律責任。

檢舉函主要針對南山人壽新任投資長劉慧欣,其原為固定收益部主管,指控她過去三年間授權下屬林姓協理主導投資國內投信發行之海外債券ETF,並大幅增持羣益投信所發行之海外債券ETF300億元臺幣。

而羣益投信並非市面上發行債券ETF之主要機構,市佔率低於2%,惟進一步統計,南山投資於羣益投信發行之債券ETF佔南山整體債券ETF逾40%、佔羣益投信整體ETF發行量之近30%,大幅超出市佔比例。

家上該林姓協理的謝姓丈夫則任職於羣益投信,負責公司ETF銷售與投資,南山固定收益部大幅加碼300億恐有圖利特定人士之疑,未進行利益迴避。

檢舉人還提到劉慧欣上臺後一個月內即進行一連串的清算行動,接連透過積極幹預證券部門運作,與證券投資部主管林姓副總進行爭論,並要求同仁錄影留證,後以以下犯上之理由將其送人評會討論懲處事宜。該林姓主管不接受男欺女這類不正當之道歉理由,選擇離職。

而後並解散資產配置部原負責債券ETF投資之團隊,進行團隊整肅及組織改造,放入親信至各部門長官,以進行全面掌控。

針對今日某不具名人士發送黑函指稱本公司投資交易涉嫌圖利某公司一案,南山人壽提出以下4點說明。

本公司辦理投資業務,建立嚴謹的內部控制程序,在決定投資議案時,必須依據投資的類別及額度,分別經由部門主管、投資長、投資審議委員會、或董事會審查通過。

經查,本公司決定投資投信發行之債券ETF,係經由投資審議委員會所討論通過,並非單一經理人所決定,且依本公司規定,林姓協理亦不具本公司投資核決權限。因此,黑函影射本公司有圖利之嫌,顯係不實之抹黑。

羣益投信所發行債券ETF之市佔規模為國內領先之投信機構,而本公司對於ETF之投資,係依照專業評估分析,選擇ETF標的,且投資對象分散於數家投信業者,並無投資於羣益投信之ETF逾40%之情形。因此,黑函係以不實之流言,企圖損害本公司之名聲。

對於不具名人士以黑函攻擊特定人士及造謠污衊,本公司嚴正駁斥,其有涉及違法行為者,本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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