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老人讓座這個問題一直都是大家討論的焦點,且隨著越來越多老人強迫讓座事件的發生,而使得其中矛盾愈發激烈。

讓座本該是一個自願的行為,但在道德的約束下,難道已成為必須?

9月24日,南京地鐵三號線列車上,一名中年男子將自己的座位讓給了一位老人。隨之,他突然出言指責鄰座坐著的一名男孩,罵其沒有家教,該男孩大概十七八歲,一直低頭玩著手機,莫名被中年男子指責後也沒有說什麼。

然而中年男子卻依依不饒,見男孩翹著二郎腿,抬腿對著男孩胸口就是一腳,口中說著「我比你大」「你給我放下來」之類的話,並數數威脅男孩,男孩沒有受他威脅,他便又是一腳。

中年男子的行為引起了地鐵上乘客們的公憤,面對大家指責時,其振振有詞,稱男孩未給老人讓座,還翹二郎腿,用腳尖對著他。

有名乘客看不過去,出言嚴厲譴責該中年男子,說:老人已經坐下,不該再以這個問題來引起矛盾,且讓座是體面,不讓是本分,中年男子沒有立場教訓男孩。

中年男子與其辯解了幾句,但見所有乘客都在指責他,最後還是低頭向被打男孩道了歉,至於其是否是真的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真心悔過,那就不得而知了。

先且不說中年男子毆打他人的行為已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應當予以行政拘留,只單說讓座的問題,雖然在道德規範的約束下,給老弱病殘以及孕婦等特殊群體讓座是一種美德,但實際上就如出言譴責的那名乘客所說,讓座是體面,不讓是本分,我們並沒有立場對他人進行道德綁架。

哪有人家沒有讓座,你就毆打人家的道理。

就如捐款、幫助貧困群體,這也是一種美德,但捐不捐,捐多少,在個人,與他人無關,即便不捐,也不違法,更不是過錯,總不能說不捐或者捐的沒有他人心中所預計的多,就該被任意指責與辱罵吧。

雖然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年男子的行為已經構成了行政拘留的條件,且當時有乘客拍下了事發時的視頻,與被打男孩表示,可以將視頻給他當做證據,但男孩許是不想鬧得太大,沒有報警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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