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长生假疫苗             。(图/路透社)

▲长春长生公司日前爆发假疫苗案。(图/路透社)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长春长生公司从2014年4月起,在生产狂犬病疫苗过程中,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标准有关规定。事件发生后,大陆官方高度重视,派出专门调查组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日对6名中管干部作出予以免职、责令辞职、要求引咎辞职等处理,42名非中管干部也被进行严肃处理。

据《新京报》报导,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日前展开监管责任调查和审查调查工作,对6名中管干部作出予以免职、责令辞职、要求引咎辞职等处理,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浈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长春长生假疫苗             。(图/路透社)

▲假疫苗事件让不少孩童家长人心惶惶。(图/路透社)

报导提到,吴浈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吴浈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此外,有关部门和地方根据调查认定事实,依规依纪依法对涉及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吉林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长春市人民政府、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等42名非中管干部进行严肃处理。

42名非中管干部中,分别为厅局级干部13人、县处级干部23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6人,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3名责任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对包括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1名副司长、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两名副局长在内的6名责任人,给予留党察看或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对29名责任人给予其他党纪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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